第一次旅行过去一年后,“我”再次见到迪安,这期间我们一直通信,“我”也完成了我要写的书。
李蕾有一天,一辆车出现在“我”家门前的泥路上,从车上跳下一个人,他穿着破旧的T恤,他的肌肉发达,但神色疲惫,胡子拉碴,眼球里面布满了血丝,他走上门廊,拉响了铃。
“我”打开门,站在我面前的就是迪安。
迪安现在依然是个年轻人,他有了新的妻子,有了女儿,他在铁路局有了不错的工作,但他依旧是之前那个迪安。
有些人无论身边经历什么,他是不会改变的,人要改变其实很难。
迪安因为有了“爆炸性的冲动”,想要上路,于是就开着车,去看他的前妻,顺便来看看“我”。
迪安4天内跑了4000英里路,从旧金山经过亚利桑那到了丹佛,中间夹杂着无数冒险,而这仅仅是开始。他依旧和以前一样有种魔术般的魅力。
在“我”的眼里,迪安连开车都比别人帅,比别人酷,他开车不必转头,在眼球180度的弧线范围内,什么都能看到,他一眼看到一个车位,就“砰”的一下把车停好。
他跳出车子风风火火地走进火车站。“我们”好崇拜,温顺地跟在后面,并看见迪安买了香烟。
迪安的许多动作仿佛是在同一时间完成的:摇头、点头、左顾右盼;急促有力的手势;快速行走,坐下,翘起腿又放下,站起来搓搓手,抚平纽扣,提提裤子,刚要抬眼说话,又眯起眼睛看别的地方……
“我”盯着迪安看,目不转睛,不转移注意力,全神贯注地关注这个人,才会看见这么多动作。
为什么呢?就是“我”想成为他,他是照进“我”生命中的一束强有力的光,“我”的视线和心灵全都被他充满。
“我”的平静生活再次被迪安打破。因为心里头有个愿望始终没有被实现,那个黑洞一直在,只要有别人来触发它,就会不可遏制地被打破,就会冲出来。
这就像一个人没有被好好爱过,常常流连于一段又一段的关系,但无法建立深刻的感情;就像一个人对金钱有恐惧感,他就不断地赚钱,心里那个黑洞一直在尖叫。
当“我”回到亲戚家准备过圣诞时,闻着火鸡的香味,听着亲戚们的谈话,却有一种烦躁不安的情绪再次袭来,这种心情的名字叫“迪安·莫里亚蒂”。
“我”又一次匆匆上路了,“我”和迪安、还有迪安的女孩、我的女孩,以及路上的新朋友、老朋友,重复着动荡的生活。出发、喝酒、狂欢、讨论文学和禅宗,然后再次启程。
在外人眼里看来,每一天都不一样,可是当把这些字写出来,白纸黑字放在你的面前,你会发现,它依然是个圈。
它有什么不同呢?
是啊,这就是《在路上》这本书给大家的思考。
《在路上》讲述的重点是四次旅程,实际是一个和家庭尤其是家庭中父子关系特别密切的故事。
书中几乎所有的人和父亲的关系都有问题。跟家庭的疏远,跟亲人之间无法建立联系感情,尤其是跟父亲之间难以互动,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性格和选择,是这些年轻人踏上旅程的伏笔。
他们在少年时期、童年时期没有平稳的生活经历,没有感受到幸福和爱,所以他们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看待世界。
他们习惯了动荡不安,认为人就应该这样长大,没有体会到来自父母和家庭的温暖。从骨子里,这些年轻人缺乏对稳定生活的想象和习惯能力。
家庭的温暖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家人的真诚和爱,父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实就是孩子模仿的偶像。怎样处理好亲子关系,考验的是我们每一个成年人有没有能力把自己的一生过好,能不能安顿好自己这颗心,能不能让爱安慰到身边的人。
从一开始上路出发旅行,书里的人和我们一样,都抱着巨大的新鲜感和热情,都相信只要到了远方,生活就会改变,就会越来越好。
真的是这样吗?
越到后来,会越发疲劳、无趣。远方有诗,到了远方会发现,那里还有苟且,沿途的风景大同小异,每个城市的每个人、他们身上发生的事情会极其相似。
“我们”开始怀疑,为什么要去旅行呢?《在路上》真实地描述了这个过程,作为读者,大多数人的体验也是这样。
困在眼前的生活里,换一种生活也许就会好的;困在这一段感情中,换一个人谈恋爱结婚,问题也许就解决了;工作不尽如人意,跳槽换个单位,或许就好了……
果真是这样吗?一个人自身不改变,不成长,换个环境、换一段关系、换个工作,还会重复原来的困惑。
那么成年人的认账,就是不甘心,还是算了。
“我”没有算了,他们没有“算了,他们一次又一次地踏上旅程。
迪安总能轻而易举地鼓动很多人跟他一起踏上旅程,他也可以突然就把这些人丢下,告辞离开,说:“我要回家了,我不要再流浪了。”
迪安永远是人群中闪闪发光的、做决定的那个人;而“我”比较弱势,是迪安身后的小跟班。
实际上,“我”和迪安深刻地相互影响,我们完全是一体两面,也是这本书的作者本人和我们的关系。(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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