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七、八岁的年纪,喜欢就是那么简单纯粹的一件事。
不愿上课好像是大多数孩子的内心想法,每到下课大家就撒欢儿的满操场跑,可一到上课铃打响时,就像霜打的茄子一样。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周一,太阳一大早就赤裸裸的挂在天空,四处放射着光芒。我慵懒的走到阳台,躺在吊椅上,闭着眼睛晃悠着。
“苏小小,没时间了,你还在这悠闲的晒太阳呢!”
“妈,你等一下,等我缓一下,这阳光这么好,你让我晒一晒,长长个,您不总说我缺钙嘛!”
“好好好,我让你晒太阳,我让你补钙。”妈妈一边说一边过来揪住我的耳朵。
“啊啊啊,妈,我不补了。”我一脸不情愿的说。
我很享受这个时刻,有家的气息。妈妈很久没有揪我的耳朵了,很久没有和我打闹开玩笑了。明媚的阳光让此刻显得倍感温暖,我十分珍惜。
今天收拾完已经7点了,平时6:40出门的我,今天已经很晚了。我已经来不及在家里吃早餐了,接过妈妈手里的一个面包边跑边喊:“妈,我来不及了,我先走了啊!”然后一个健步跨上自行车,聚精会神的猛蹬。再迟到我就得站在校门口“值周”一周了。
虽说我学习不好,但是,毕竟是一个女孩子,面子我还是不能丢的。
我上学的路没有什么特殊的风景,除了一条让我花费大把时间的小吃街,它叫“地气儿”。这条街的东西和它的名字一样,很接地气儿,便宜又好吃,就是环境有点乱。我非常喜欢这里,觉得这里更有烟火气息。每次路过这里,我都会停下买一点东西吃,享受这里的人间美味。
时间不等人啊,我不敢停留,不敢呼吸,以最快的速度骑过这里,就怕自己一个忍不住停下享受。
“今天的太阳可真毒啊,一大早就这么亮,晃的我只能眯着眼睛骑车了。”我自顾自的嘀咕着。
不管什么事儿,我都喜欢碎碎念,说一些奇怪的话,别人听不懂的话。碎碎念让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我不用管其他的人眼光,在自己的世界做自己就好。
我刚风驰电掣般的骑出这条街的街尾,正准备加速,突然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旁边的小街窜了出来,我还没来得及刹车呢,“咚”一声,连车带人就横在了马路上。
我将自行车扶起来,没搭理一直站在旁边的那个高大身影。“走道不看路的吗?大白天的,碰瓷啊!。” 我没好气的自言自语。
高大身影本想帮我一把,但被我那咄咄逼人的语气给打消了做好人好事的念头。他索性站在一边,看我接下来的行为。
听完这番话,看到了我的行为,高大身影忍不住想和我理论一番:“大白天的你在飙车吗?路口你不减速,还怪我撞你,你怎么这么不讲理,我怎么和你这种人是一个……”,还没等那个身影说完话,我就已经骑着车子走了,留下一句,“没时间和你讲理,女生就是不讲理。”
其实,我在说那句话的时候是心虚的,我怕那个高大身影拽住我理论,怕他揍我。我从没这么理直气壮的不讲理过,这是第一次。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我自己也琢磨过很久,可能是撞邪了吧。
男生衣衫不整的呆在原地,在太阳下,像一只刚刚被人揉过的呆萌小兔子。男生整理了一下衣服,发现别在衣服上的学生卡不见了,低头找了一圈,不见踪影。“不讲理的女生,你碰到我算你走运,我碰到你算我倒霉。”男生哭笑不得的说。
我踩着铃声的尾音,呼哧呼哧的跑进了教室,直到坐下来后我才发现书包上挂着一个男生的学生卡。卡片上的男生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几绺头发使他的额头若隐若现,眼睛闪闪发着光,是一个帅气少年。下面三个大字:张秉谦。名字很符合他的长相嘛。他的学生卡莫名其妙跑到我这里,说明我们有缘分,如果老天再眷顾我一下,让我和他相遇就好了。花痴归花痴,能相遇这种小概率事情,我也就是憧憬一下,根本没放在心上,便随手把学生卡拿了下来,放到了书桌堂里。
没吃饱早餐还摔了一跤的早晨,我一直无心早自习,连平时最爱欣赏的窗外风景我都毫无兴趣,只能在纸上“画饼充饥”,捂着咕咕叫的肚子,看着墙上的钟表,一分一秒的煎熬着。
下课铃声刚一打响,我就像脱缰的野马一样拉着姜念跑去食堂。
姜念是我的闺蜜,我俩自初中就在一起了。万万没想到的是,高中我们还能在一起。你说我是不是很幸运,我一直认为姜念就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所以不管我有什么东西我都会和她分享,高兴的、悲伤的、家里的、家外的,凡是我的事情她都知道,凡是她的事情我也都知道。
吃饱后的我摸着肚子,那叫一个满足啊。上学时发生的事情都忘记和姜念分享了。要是让姜念知道,她肯定又得说我:“大小姐,本来就是你不对,还那么不讲理。”免不了一顿劈头盖脸的教训。
我是一个十足的吃货,只要有食物,在我这里不管什么事就都不是事儿了。吃能解决的事,干嘛要大动干戈呢!
上课铃响后,老师没来上课,这让大家都很困惑,教室里一阵骚动过后,老师轻轻叩响了教室的门,微笑着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位大长腿少年。
“同学们,这位是咱班新来的同学,张秉谦。”从老师的语气就能听出来,她今天真的很开心。
“大家好,我叫张秉谦,希望大家多多指教”没有多余的话。
他的声音听起来干净舒服,他的脸棱角分明白皙俊朗。我是一个追星族,所有好看的男星我都喜欢,一个典型的小花痴。不得不承他是非常好看的,可以和现在的小鲜肉媲美。甚至比他们多几分干净清爽。
张秉谦巡视了班级一圈后,在看到我时,我正是一副花痴模样在看着他,他先是一愣,很快,便将目光转移到了别处。
“张秉谦,你就坐那里吧,和苏小小一桌。”老师指向我。
我受宠若惊,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偷偷在桌子底下掐了自己一下,疼的眼圈发红,眼泪差点掉下来。为了掩饰自己的喜悦,我装作淡定的把书打开,低头看书。张秉谦坐到座位上时,我不由自主的瞄了他一眼,他精准的抓住了我的这个小动作,冲我笑了笑。他的笑像阳光一样温暖,让我头晕目眩。
高二的学习比高一紧张许多,高一时还不用上早自习,不用起来的太早,如今天天觉都不够睡。上课的时候,我不是在睡觉就是在发呆,所以,我经常是班级的后几名。
我的父母都是大学老师,对于他们的女儿我的成绩,他们表示非常无奈。初中为了考上重点高中,妈妈给我找了很多补课老师,因为天天有人看着我,所以我的成绩才有大幅度提升,勉强的考进了重点高中。
我一直认为学习是无聊枯燥的,所以自打上了高中,就不用心了。因为在重点高中,每一个都是尖子生,像我这样勉强进来还不用功的,自然就成了末等生。
人嘛,有自己不喜欢的也会有自己喜欢的。我喜欢和我那一群朋友在一起;唯一喜欢的正事儿就是小提琴,至今坚持了10年。简单来说呢,就是喜欢和喜欢的人一起自由。
数学课被我认为是最好的催眠曲,每次一到数学课我的眼皮就忍不住打架,为了眼皮和平,我会默默把眼睛闭上,心安理得的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对此老师对我从来都是宽大处理,因为他们受不了我的撒娇和软磨硬泡。
因为不想让张秉谦看到自己松散的一面,所以我特意在数学课之前,跑到卫生间用凉水洗了洗脸,想让自己清醒一下,然而并没有什么作用。数学老师刚一进来我就开始打哈欠,当老师讲了十分钟以后,我的眼皮已经开始打架了,渐渐的头开始向下低,和桌子来了一个亲密接触。按照以前的规律,我一定会选择一个舒服的姿势开始呼呼大睡了,可今天我像触电了一样,惊醒过来,不小心将手中的笔弄到了地上。我猜我自己当时脸一定红的像熟透了的番茄一样。
人一旦有了默默喜欢的人,就有了软肋,就想让自己变得完美。
张秉谦弯腰将地上的笔捡起来递给我,然后又继续听课做笔记,好似刚才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我拿起笔,随意的翻着书,不知道老师讲到哪一页,想要偷偷瞥一眼他的书,不料他用手挡住了页码。他好似有所察觉,微微挪了一下手,将页码漏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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