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这部小说的灵感来源于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文章以作者收集乡间民谣为开端,以遇到福贵并听他讲述自己的一生为情节展开,这样的回忆有一种历经沧桑感,使“活着”这个主题更有一种饱经风霜的真实感。
年轻时吃喝嫖赌的富二代福贵败光了所有家产后,灾难接踵而来。首先是父亲气急而死,母亲劳累成疾,因福贵请郎中途中被国名党抓去当壮丁,未及时就医而死,战友老全在战争中战死,然后是儿子有庆献血过多而死,战友春生被批斗自杀而死,女儿凤霞生孩子大出血而死,妻子家珍得软骨病而死,女婿二喜被水泥板挤扁而死,最后是唯一的亲人孙子苦根生病吃豆子撑死。小说的戏剧性就在于它让你绝望,却又总是在完全绝望时给你一丝希望。
福贵赌博输光了家产给龙二,却因祸得福,文革时期斗地主龙二被毙掉,龙二对福贵说:“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福贵倾家荡产时,老丈人将怀有身孕的妻子家珍接回家,家珍却在生下儿子半年后宁愿断绝父女关系也要回到福贵身边。被国民党抓壮丁后在与解放军的对战中被俘虏并被释放。被医生断定为活不过一个月的家珍硬是又活了七八年。本以为因高烧而成为聋哑人的凤霞无人愿娶,哪知遇到实在本分对凤霞特别好的二喜。
命运多舛,苦难与幸福交织缠绕,然幸福抵不过苦难,苦难磨砺着生命
文学作品只有放在真正的历史背景和现实环境中,才显出它的可贵。好的作品都是贯穿政治背景,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情节跌宕起伏的。不同时代的变化成为主人翁命运好坏的铺垫,让人欢喜让人愁,代入感极强。
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余华在自序中如是说,但我不太认同这个观点,也许在战争、大跃进和文革时期,需要忍受饿肚子,忍受被批斗,忍受个性被抹杀,忍受贫穷和疾病带来的无能为力,忍受死亡的擦肩而过。在那个年代,活着更多的是对生活的忍受,但我以为:活着,是一种感受,是一种体悟,现如今的生活环境有了改善,我们不再是过着解决温饱的生活,而正迈向小康,要说科技多先进谈不上,但至少国泰民安。我们无需再忍受饥寒交迫,也可以张扬个性,保持言论自由,先进的医疗器械诊治越来越多的疾病,对于生活,更多的是一种体验。一个时代造就一代人。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余华在作品中让福贵用第一人称来叙述,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一生,让我明白,生活是属于我们每个人自己的,不属于任何别人的。如果你总是在意别人的看法,让别人的嘴来左右你的生活,那么你就没办法为自己而活着。你很难真正体会那种笃定的幸福,也很难去挖掘深邃的思想。你只会越来越在意那肤浅的表象,活成一具没有灵魂没有精神的躯壳,如行尸走肉般。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干净而透明,每一个心灵都不掺杂任何杂质,在生活的环境中慢慢懂成长,慢慢懂事,慢慢体会到生活的酸甜苦辣,快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欢喜与忧愁,也慢慢建立起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我们总是寻找活着的意义,越纠结越不得要领,就像余华所说: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不因为遇到一点挫折或伤心就放弃生命,活着虽然不一定让你找到生命的意义,但死去却会让所有的事情变得不再有意义,那些随便就放弃自己生命的人,以为别人都没有经受自己身处其中的苦难,无法体会他的痛苦和艰辛,然而谁又不是在夹缝中生存?自杀的明星以为死去是对自己的成全和解脱,殊不知若是活着,更多经典的作品会被他们创造,甚至流芳百世,经历的越多,眼前这些痛苦就不再是痛苦而是历练了。
活着,就像从未经历过苦难一样。活着,对未来抱着探求的渴望,永葆初心。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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