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暗恋可耻、暗恋肮脏、暗恋龌龊、暗恋猥琐”,一直以来我也是这么认为,可是真正遇到了,真的控制不住自己的内心。那种想得到又不能去破坏的感觉,我只想把它藏在心里。那好,这种人我来做。
初次“相遇”
第一次看见他,是因为我的包被人抢走了,是他帮我追了回来,送到我手中的,满是感激的看着他。他大概是一个二十八九岁的一个大男孩,干练的短发,一身帅气的运动装。他看着我哭红的双眼,像一个大哥哥一样摸着我的头发,说:“别哭了,下次注意点,我走了,一个人注意安全”。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我好像喜欢上他了。
再次“相遇”
我以为再也不会遇见他,也许是巧合,也许是缘分,我们住在同一个社区,周一的早晨像平常一样上班,看到我前面有一对情侣,那个男生的背影如此的熟悉,不是他还是谁,即高兴又失落,想去上前打招呼,可是又不知道应不应该去,最后,还是没有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跑上前打了个招呼:“你好,还记得我吗?”“你不是丢包的那个丫头吗?你也住这啊”“是啊,就想说声谢谢”“哦,没事,下次注意点就好了。”然后牵着她女朋友的手走了,看着他们的背影...心里酸酸的。
每天的“相遇”
自己好像真的喜欢上了他,每天都想着见他一面,我不知道这样做到底值不值,或者说对不对,但是自己真的控制不住的内心,我只想默默地关注他,不打扰不破坏,只想这样的“爱”他。每天看着他的背影,这次,我哭了...
这种人我不知道自己做了多长时间,慢慢的把这份情藏在心里,谢谢老天让我遇见你。
(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得到,如果真的不能在一起,我只想说: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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