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自家种的树被判刑2年半,还要交纳罚款及赔偿34000元,并且公开道歉!这对于南宁宾阳县年过五旬的男子来说,无疑晴天霹雳,这想通吗?
男子在上世纪90年代承包11.7亩地,栽上树苗,等到树木成材,砍伐时因没办伐木证,招来如此结局,实在令人震惊,有人说:是不是摘自家种的菜也要采摘证呢?
这事怪不得大家议论纷纷,即使进行判决时有充足的法律依据,有《森林法>》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进行采伐,但并不是每个村民都会知晓法律。
个人认为,对于基层,要做好这方面的宣传,不要等到人家砍伐了,才去罚款,如今宣传方式多种多样,只要晓之于理,相信村民不会随意冒犯。
就说说我父母吧,他们是桂西边远地区的村民,但是他们都懂得不能随意砍伐树木,是自家种的树也不行。
话说几年前,我们家60年树龄的铁树被商贩看中,想花钱购买,但父母不卖,原因是办不下砍伐证。
后来村道扩建,需要砍掉那些铁树,父母全权让村委负责操作,只是树卖得的价没那么高,但自己乐得轻松。
其实关键还是在于宣传,真心为村民着想,有这么一句话:“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若真心为群众牟利,大家还有什么好议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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