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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蕾秋·乔伊斯

一个人的朝圣-蕾秋·乔伊斯

作者: 更欣 | 来源:发表于2021-11-21 15:22 被阅读0次

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去溪口网吧巡逻期间看完了这本书。 

这是65岁的哈罗德,87天行走627英里的故事。上一个坚持八十几天做同一件事的,应该是在古巴打鱼的圣地亚哥。

哈罗德觉得自己通过徒步可以治愈好友奎妮的疾病,当然癌症不会因为他的徒步旅行而被治愈。对奎妮而已唯一的作用或许仅仅是因为哈罗德的举动,让奎妮有了强撑下去的信念,使自己多活了一段时间。所幸,奎妮也坚持到了哈罗德的到来。

因为EDG夺冠,各个艺人都开始兑现当初立下的FLAG。林七七的FLAG就是从上海徒步回苏州,算算时间应该已经走回家了吧。在交通愈发发达的今天,长距离徒步几乎成了一种虔诚的象征。

我没有经历过这样长距离的步行,但是也尝试过一个人完成耗费体力的长途旅程。大二暑假从杭州骑车190公里回家。骑了两天到家后,最直观的想法是再也不要骑这么久,尤其是在途中一方面体力不支,一方面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时,整个心态都有些崩溃。如果没有不是丹妮和恩崽子各打了个电话和我聊天,我估计可能都想放弃了。一个人的旅途最害怕的不是体力消散,而是信念的不断损耗。体能接近极限时,倘若还有人坚定不移地告诉你,你一定可以成功,一下子能涌起无尽的勇气。

哈罗德徒步穿越腐国,很难不和阿甘跑步横穿米国对比。两个人都因为自己的坚持收获了一大批追随者,众多媒体对相关的故事进行了详细报道,更是不惜添油加醋,并且随之延伸出了无数根本不曾发生的故事。像极了现在一些无良的自媒体,为了博取眼球,赢得流量,夸大或者扭曲事实,断章取义。还有一部分人则和里奇一样,想尽一切办法蹭热度,装作自己和这件事有很大关系似的。

哈罗德自始至终都是一位孤独的浪漫理想主义者,默默践行自己的愿望。经历着人生地不熟,不仅周边一个人都不认识,而且不知道晚上去哪休息。旅途劳顿,没有得到充分的休息。希望每个提着孤灯寻找星辰的理想主义者,都能被看见,被懂得。希望每个风雪半生的灵魂,都能与一心一意的那个人,遥遥相认。只要想到了,那么就可以再去坚持做点什么,不要因为年岁、经济或是其他什么原因而放弃。有酒就去喝,有爱就去爱,一生那么短暂拘谨几下真的就过去了,即使知道没结果。

哈罗德一路向北,身体不断前进,大脑则不断地回忆过往,哈罗德的童年本就不幸运,这自然也影响了他后来的为人处事,成家立业后和妻子、孩子的矛盾也有一部分原因来源于此。治愈系的故事总是要以喜剧结尾。在这次步行的日子里,哈罗德和妻子莫琳也在默默反思自己的问题,渐渐发现自己对枕边人的情感显得如此沉重。

这几年看的欧洲小说中,最大的感触便是男主人公往往没有孩子,不管是未生育或是后来失去。脾气古怪的老男人因为一个契机,改变了人生态度,并开始温暖周边的人,俨然成了流量密码。不知是不是欧洲有太多脾气古怪的老人,因此当看到这些脾气古怪的人变得和蔼可亲会让大家觉得生活会越来越温暖。物种上来说,男生严谨悲观且危机感爆表的天性,决定了他非常难以信任,以及依赖除自己以外的另一个人,想要真正的走进他的内心,需要长久的时间,以及持续的温暖。

雷克斯成功诠释了什么叫做:远亲不如近邻。夫妻间有一位共同认识的好友,并且住得很近,那么在夫妻双方产生问题的时候就可以随时过来安抚双方的情绪。隔壁老王除外。

蕾秋在书中多次提到了简·奥斯丁,这不得安排一下这位大佬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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