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监十六年 517年
春,正月,辛未,上祀南郊。
三月,丙子,敕织官,文锦不得为仙人鸟善之形,为其裁剪,有乖仁恕。
四月,诏以宗庙用牲,有累冥道,宜皆以面为之。于是朝野喧哗,以为宗庙去牲,乃是不复血食,帝竟不从。八坐乃议以大脯代一元大武。
冬,十月,诏以宗庙犹用脯脩,更议代之,于是以大饼代大脯,其馀尽用蔬果。又起至敬殿、景阳台,置七庙座,每月中再设净馔。
十一月,甲子,巴州刺史牟汉宠叛,降魏。
十二月,是岁,以右卫将军冯道根为豫州刺史。道根谨厚木讷,行军能检敕士卒;诸将争功,道根独默然。为政清简,吏民怀之。上尝叹曰:“道根所在,令朝廷不复忆有一州。”
天监十七年 518年
二月,癸巳,安成康王秀卒。秀虽与上布衣昆弟,及为君臣,小心畏敬过于疏贱,上益以此贤之。秀与弟始兴王憺尤相友爱,憺久为荆州刺史,常中分其禄以给秀,秀称心受之,亦不辞多也。
甲辰,大赦。
四月,临川王宏妾弟吴法寿杀人而匿于宏府中,上敕宏出之,即日伏辜。南司奏免宏官,上注曰:“爱宏者兄弟私亲,免宏者王者正法。所奏可。”五月,戊寅,司徒、骠骑大将军、扬州刺史临川王宏免。
宏自洛口之败,常怀愧愤,都下每有窃发,辄以宏为名,屡为有司所奏,上每赦之。上幸光宅寺,有盗伏于骠骑航,待上夜出;上将行,心动,乃于硃雀航过。事发,称为宏所使,上泣谓宏曰:“我人才胜汝百倍,当此犹恐不堪,汝何为者?我非不能为汉文帝,念汝愚耳!”宏顿首称无之;故因匿法寿免宏官。
宏奢僭过度,殖货无厌。库屋垂百间,在内堂之后,关籥甚严,有疑是铠仗者,密以闻。上于友爱甚厚,殊不悦。佗日,送盛馔与宏爱妾江氏曰:“当来就汝欢宴。”独携故人射声校尉丘佗卿往,与宏及江大饮,半醉后,谓曰:’我今欲履行汝后房。”即呼舆径往堂后。宏恐上见其货贿,颜色怖惧。上意益疑之,于是屋屋检视,每钱百万为一聚,黄榜标之,千万为一库,悬一紫标,如此三十馀间。上与佗卿屈指计,见钱三亿馀万,馀屋贮布绢丝绵漆蜜纟宁蜡等杂货,但见满库,不知多少。上始知非仗,大悦,谓曰:“阿六,汝生计大可!”乃更剧饮至夜,举烛而还。兄弟方更敦睦。
宏都下有数十邸,出悬钱立券,每以田宅邸店悬上文契,期讫,便驱券主,夺其宅。都下、东土百姓,失业非一。上后知之,制悬券不得复驱夺,自此始。
侍中、领军将军吴平侯昺,雅有风力,为上所重,军国大事皆与议决,以为安右将军,监扬州。昺自以越亲居扬州,涕泣恳让,上不许。在州尤称明断,符教严整。
辛巳,以宏为中军将军、中书监,六月,乙酉,又以本号行司徒。
臣光曰:宏为将则覆三军,为臣则涉大逆,高祖贷其死罪可矣。数旬之间,还为三公,于兄弟之恩诚厚矣,王者之法果安在哉!
十月,乙亥,以临川王宏为司徒。
——《通鉴 梁纪四 高祖武帝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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