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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在律所day284:信息量不小。

小陈在律所day284:信息量不小。

作者: 小陈在律所 | 来源:发表于2023-09-04 14:13 被阅读0次

    早上竟然睡过头,错过了预约的时间,赶紧联系同事,还好ta昨天就跟当事人把预约的时间往后延了延。

    到办公室就参与会谈,主要是要做接待笔录,详细的了解一下案情。

    为避免手写的“龙飞凤舞”,我们决定直接用电脑输入,笔录做完再让当事人在电脑前核对,核对无误后就可以直接打印出来让当事人签字。

    原本是我做记录,同事想到ta在问问题的时候就可以直接在电脑上输入,思路也不会断,于是ta一边问一边记录。

    我转而进入旁听的角色,并对会谈中提到的重要信息做互联网核实,其实主要还是对当事人提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询。

    既可以核实当事人说的信息,也可以把我捕捉到的信息共享给同事,提高准确率,也能给同事提供一个正确判断的信息。

    一个接待笔录做了两个多小时,看来记录的信息量不小。

    在会谈的后半程,临时来的电话和信息很多,打断了我参与会谈,还好这次会谈是同事主导,也没太多影响到整个会谈。

    不过我频频的外出、进入会谈的会议室,多少还是有些影响当事人的陈述,也影响到同事的记录。

    待我的事情处理完,会谈也差不多结束,还劳烦另一个同事帮忙带了个午餐。

    吃完午餐在休息区蜷缩着小憩了一会儿,又到办公位去整理核对下午要去法院的资料。

    核对完还能趴桌上休息几分钟,又检查了一下材料,问了一圈办公室里的同事们,竟然没人要去这个法院,看来这是一趟孤独的“行程”。

    出办公楼,走到阳光下,感觉自己就像被炙烤的白条猪,一下子就晒得手臂火辣辣的,赶紧跑到路边的树荫下躲太阳。

    巧合的是正好来一辆出租车,果断拦下就往法院赶。

    刚到法院门口便又看到之前过来开庭时,在调解室门口遇到的那个人,他可能对我有些印象,毕竟我的穿着跟上次开庭时他遇到我是一样的。

    因为我有证,可以不用像当事人一样登记,即可进入法院,当我路过他旁边时,他害羞的冲我点了点头,我也用点头回应了他。

    这就是传说中的“点头之交”?

    刚走进法院大厅,跟导诉台的工作人员打了个招呼,ta回应了我。

    最近来的比较勤快,ta也认出了我,在等待法官助理来大厅拿我递交的资料时,两个人在导诉台那儿侃了一会儿。

    可法官助理一直不下来,想着刚出律所时同事交代的事情,果断决定先去另一个法官那儿。

    可谁知上楼的时候正好碰到来拿资料的法官助理,两个人便一起上楼,果断先解决交资料的事儿。

    在另一层办公楼处理完同事交代的事儿,果断打道回所。

    周五了,同志们。

    又是一周过去,要快乐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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