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喜欢一切发光的东西,因为我觉得一切发光的东西,都有着某种神秘的力量。就像天上的星星,电视上的萤火虫。
哪怕是,晚上远处突然亮起的灯光,或者手电筒的光。
当然,它们毫无力量。起码没有我想要的那种力量。
但我小时候总觉得,用我的意念,靠我的强烈的信仰和意愿,就可以掌握它们,或者从中获取它们的力量。
我初中还做过一个梦,梦到我在世界间茕茕独行,一生在不同的地方,只为了收集每一处星辰的能量。
小时候我还喜欢用意念许下愿望,就像我收集能量一样,我认为收集的这些能量都是可以许愿的。如果我许的愿望不灵,那么说明我的力量用完了,需要再行收集。
本来说好,但行好事,莫问前程。我却一直带着坚定的功利主义,在做一个非常虔诚的信徒。
我的十七岁其实不太好,或者可以说很黑暗,很心痛。那个时候的我,每天晚上都盼望能看到月亮,我曾经有一天把我的心托付给它,还写了封信说,若无必要,无需归还。
我每晚都做噩梦,或者是非常奇怪的梦中梦,现实和梦境有时很难分辨,这就非常难受。所以那一年我就写很多小纸条当做符咒放在自己的床上的各个方位,但是也没有用。我的灵性体系崩塌了。
我临走收拾东西的时候,床铺一抬,纸片没有重量,漫天飞舞。
我妈问我,还要吗?
我说,不要了。
但现在的我,也就是喜欢温柔地摸一摸叶子,微微抬起花朵,在高高的楼层阳台上看着外面黑漆漆的夜空,伸出手来,似乎有什么东西从我的手中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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