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托福小镇的知名作家克里斯托弗,哦,不,是前知名作家克里斯托弗。
十九岁时,我就写出了享誉小镇的皇皇巨著——《五十美元》。当时凯尔主编路过咖啡店,帮我捡起被风吹落的书稿时,只因他多看了两眼,就立刻花100美元和我约稿,买断了这本小说的前三章。于是,《五十美元》在《托福日报》连载了20周才完结,《托福日报》的销量因此翻了两番,创历史新高。
我也顺理成章地成了小镇的红人,看过《五十美元》都说五十美元的纸钞上应该换成我的头像,我的书迷还自发到镇长那为这个提议请愿。
镇上两大出版社商都争相要出版我的处子作,甚至要预定我的下一本书。我无法拒绝保罗·科查丰厚的报酬,于是一下子签下了两本书的出版权。
《路易斯周刊》要给我拍照,作为新一期的封面。此后的两年,我的采访邀约不断,我理所当然地成了畅销书作家。
罗德书店把我的书摆在了最显眼的位置,我意气风发,风头无俩,镇上的少女都争相来我的屋前企图一探我的容颜,拿着书要求我签名。虽然我已经搬到了诺山后的小屋里,小屋背靠阿里斯雪山,离镇上足足有20公里远,可依旧借着《五十美元》的影响力,不断有人探访,我也因此桃花连连,应酬不断。
可是,就当我在两年后出了第二本书——《萝拉的情史》后,缪斯似乎就彻底剥夺了我的灵感。不知是《萝拉的情史》惨淡的销量打击了我的信心,还是身边的女人束缚了我自由的思想和灵魂,抑或是喝太多的酒让我无法思考,两个多月,除了打下“嗜血的亚瑟”这几个字后,我一个字都写不出来了。
第二本书的失败是显而易见的,我每天都流连于漂亮姑娘的裙摆,和那些绅士们觥筹交错高谈阔论,根本没有时间集中精神看书,更谈不上创作了。
批评声此起彼伏,《萝拉的情史》恶评连连。昔日的几个死对头趁机在《八卦小报》上造谣我的《五十美元》是抄袭。
我要找回自尊,用新一本的畅销书。
在一夜噩梦里,我遇见了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我有信心,这个故事比《五十美元》要更加精彩。惊醒之后,我四处寻找纸和笔,可是该死的斯丽佳娜,她的房间里居然找不到纸和笔,房间里到处散乱的是空空的酒瓶,黑暗中,我滑倒了。当我爬起来时,那个精彩的梦中故事消失了,我一点都记不起来,脑海里只飘荡着“嗜血的亚瑟”这几个字。
我的第三本书,难道要夭折在书名之后?可写下了书名却没有后续正文,“嗜血的亚瑟”,这还能算书名吗?只能算是毫无意义的几个字罢了。
我的脑袋变得晕乎乎的,昏沉沉,空洞洞的,上帝似乎用一个隐形的鱼钩吊走了我脑中的想象力。
我,写不出来了!一个字儿都写不出来了!
我望着打字机上那截白纸上孤零零的几个字,他们模糊着,狰狞地在纸上扭曲起来了,仿佛在嘲笑我平庸的天赋。
是时候戒酒了。
我尝试过戒酒一周,并且在床前准备了一堆的纸和笔,可是效果甚微,我的脑袋依旧像榔头一样,硬邦邦的,好像有人用力挤走了我的大脑,换上了木块。
我和斯丽佳娜也分手了,她跟我在一起只是为了跟她的舞伴们炫耀而已。
今年的版税又快用完了,我快负担不起诺山小屋的房租了。
酒也喝完了,窗外开始飘起雪花,希望电视里的预报不准,不然大雪会把去镇上的路堵上的。
作家没有灵感,就好像厨师失去了味觉,画家成了色盲,鱼没有了腮,老鹰没了翅膀。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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