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杜拉斯,喜欢得不行!之所以如此喜欢是因为她对自己如此坦白,亦对众人坦白。她的小说几乎都带有自传色彩,可以说那是她向世人表达她自己的一种方式。一种我把自己毫无保留的剖析给你们看,而你们如何看待却与我无关!那种纯粹的自我认同让我欣赏得无以加复。
在这个毫无隐私可言的年代,大家都透明得似显微镜下的毛孔,纹理可见。我病得不清,觉得人人不识简直是理想社会。甚至一度觉得连手机都可抛弃。我极度路痴,又脸盲,最惊是走在路上别人一句你是谁谁?我立马点头微笑问好,如若不此,生怕让人觉得不甚礼貌。但脑子时长慢半拍回响想不起与对方关系及模样。这种状态真是实在尴尬又极不友好,但又无可奈何。每每如此,都希望对方是个心胸宽厚之人,不介怀此等事情。
所幸的是现在生活的这个地方,熟人很少,让我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尴尬。我从前对隐私不似现在这般一惊一炸,觉得自己做人够坦白,亦无任何忧虑。但亦今发现安全和自由时常不可兼得,越发觉得越小的地方更是充满了各种匪夷所思的闹剧和人们对他人的自我编排和想象,简直可笑!想来唯有树洞可靠!王家卫是有先见之明的!
之前看完《查令十字街84号》,觉得人与人之间最让人感动和安心的联络方式莫过于书信了。白子黑字落入纸张之上,透过笔尖彼此述说的那种温暖需要传递然后到达,如若是机密看完即焚,如若是人间日常就完好的存封留作美好记忆,倘若日后想要念想,还能时时可触碰的回味。真是太理想!
刚才某友发来一首歌让我听,我听完回歌一首,彼此想说的话的大概就在这一发一回的歌里倾诉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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