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高中的时候过得很失意,最主要的原因是那时候我学习很差,英语跟数学我完全跟不上,高一的时候我耗尽精力,痛苦地把文科分数都考在平均分70分左右,但是理科的成绩以及英语数学真的差强人意,班里60多名学生,我排名42位,那是我高中考得最好的一次。
每天我都精神恍惚,上课、下课、晚自习、回宿舍睡觉,日复一日的上课生活,日复一日的心情不好。我对班级里的人际关系没什么感觉,对所学科目提不起兴趣(除了语文)。我很麻木,感觉自己并不在那个世界里。而对于复习我也实在没有办法集中精力,翻开厚厚一沓英语复习资料,里面全是密密麻麻的陌生的英语单词,我感觉自己像是进入了一片陌生的海域,一踏入就会迷失。数学就更不用说了,理论证明、逻辑推理虽然很有成就感但和我是无缘的。
周末的时候,我妈每隔几次就会来县城看我,给我买各种名牌衣服、鞋子,带我去吃好吃的,她很怜爱我,只希望我能够把高中好好地读完。步入社会后,我虽然经常会为自己的错误买单,但我清楚地知道我不想辜负妈妈对我的期望。
学习人际都很失意,再加上自己也不了解自己,很失落的时候我就一个人去县城的南园,那座园子修建了很久了,类似于一个休闲锻炼的地方,我坐在园子的椅子上看路过的人群,无意识地打量着路过的每一个人。
百无聊赖之际我打开了手机,在一个阅读软件里随便点开了一本书,那本书的名字叫做《我与地坛》。我被文章的第一句话所吸引,一直读到最后,阅读完后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动与安慰。
我呆呆地坐在椅子上,看着目光所及的一切思绪也变得轻了。之后,我又重新看了一遍,反复咀嚼着里面令我感动或沉思的句子。当时太年幼了,我还没办法全然体会里面的深刻,只是觉得那是史铁生很深沉的爱与思考。
每次我去书店经过书架看到《我与地坛》这本书的时候,心里都会生出一种温暖与敬意,不单单是因为我喜欢这本书,更多的是我觉得一个作家用他的生命来写作,然后把作品留给这世间,他是人类思想上的一位英雄。
后来我又重读了他写的《秋天的怀念》,每看完一遍都会被一种巨大的遗憾与悲伤包裹,但这种遗憾与震动又被他深刻的情感所升华,那时候我慢慢地感受到用生命在写作的人所经历的那种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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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与文学的一次邂逅,此后,我便一直爱着那些点亮我内心世界的文字,爱着我颠簸走过的青春,爱着时常含泪写作的自己。我靠读书、写作、经历连接着这个世界,知道了一些人间的真相,在平静中痴狂,在痛苦中欢笑,一寸一寸艰难地行走,在暗夜下孤勇,在孤勇里重生。
我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我要用文学和最终的自己相拥,我要用文学让人心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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