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突发:邢台广宗13个村自来水被倒流的酸液污染,如何依法严惩?

突发:邢台广宗13个村自来水被倒流的酸液污染,如何依法严惩?

作者: 2b89364d4208 | 来源:发表于2020-04-27 21:41 被阅读0次

根据新华社官方微博“新华视点”报道:

【#河北邢台市广宗县13个村自来水现异常# 17667名群众生活饮水受到影响 当地依法处置】新华社石家庄4月26日电(记者李继伟)记者26日从河北省广宗县委宣传部了解到,该县近日出现自来水发黄起泡沫并有异味情况,13个村庄的17667名群众生活饮水受到影响。官方回应称,经初步调查,事件起因系该县一自行车厂生产用酸液流入村民饮用水管道所致,涉案人员已被警方依法控制。

记者从广宗县委宣传部了解到,涉及村庄属于广宗县农村联村第8供水站供水范围内。根据检测和调查情况,有7个村问题较严重,涉及3044户10020人;有6个村问题较轻微,涉及2297户7647人。

广宗县政府对外称,部分村饮用水异常事件已初步查明原因,系广宗县志通电动自行车厂于4月23日晚,利用自来水向酸洗槽注水过程中,现场操作技术员未按照操作规范关闭注水管,当晚23时供水站停水后,由于倒虹吸效应,导致酸液倒流入供水管道。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依法控制,企业法人代表王某某已于25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事发后,广宗县成立工作专班,并采取罐车送水进村等措施保障村民饮水。

---------------------------------------------------------------------

以上为事件背景信息,现此案正在侦办,一些具体信息尚未纰漏,事件爆出后,网友留言者甚多,都是义愤填膺要求予以严惩,那么如何依法处置呢?本次事件可能会产生何种责任呢?现将本人的一些想法简要分析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刑事责任问题。

[if !supportLists](一)[endif]涉事企业及相关企业责任人员,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能会涉及如下罪名:

1类:

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破坏环境资源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2类:

第一百三十六条 【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类:

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以上涉嫌的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的司法政策,以准确适用法律

9.严格把握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与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不应将生产经营中违章违规的故意不加区别地视为对危害后果发生的故意。

10.以行贿方式逃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者非法、违法生产、作业,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构成数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或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2011年12月30日,法发〔2011〕20号)

 

[if !supportLists](二)[endif]监管人员如果存在失职行为则也可能会涉嫌如下犯罪:

第四百零八条【环境监管失职罪】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普通案例4747篇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if !supportLists](三)[endif]本次事故的原因是“现场操作技术员未按照操作规范关闭注水管”,那么工作人员为何没有关闭水管?其主观上是否为“过失”还是“故意”如果主观“过失”,那么本案是否能够构成“污染环境罪”?现实中,“污染环境罪”中尚存一些争议问题,现将主要观点陈列如下:

[if !supportLists](1)[endif]故意说。有观点认为,1997年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为过失犯罪,但经《刑法修正案(八)》修正的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污染环境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参见张明楷:《刑法学(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第1131页]

[if !supportLists](2)[endif]过失说。有观点认为,该罪的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即行为人对于违反环境保护相关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害物质是明知的,但对于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并非行为人所希望。[参见周道鸾、张军主编:《刑法罪名精释(下)》,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年版,第858页;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第582页]

[if !supportLists](3)[endif]混合罪过说。有观点认为,污染环境罪的主观方面既包括故意,也包括过失。[参见汪维才:《污染环境罪主客观要件问题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载《法学杂志》2011年第8期]

以上观点分类,为喻海松(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法学博士)在《法律应用2017年23期》“污染环境罪若干争议问题之厘清”中总结,现予以引用,且喻海松法官在文章中的观点为:主张混合罪过说。

如果,本案是工作人员过失行为造成,按照“故意”说,那么在犯罪构成上不符合“主观故意”的要件,那么也难以认定“污染环境罪”;但是,即使不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其过失行为造成的危害,也同时触犯了本文中第2、3类的刑事责任,也难逃罪责。

如果,按照“过失说”“混合罪过说”,则毋庸置疑,本案基本上定性为“污染环境罪”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行为,原告可以请求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不影响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提起诉讼。

[if !supportLists]2、[endif]《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if !supportLists]3、[endif]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侵权人的诉讼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合理判定污染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三、律师感悟:

我国自古就有“天人合一”的思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但是,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和我国经济的快速提升,以牺牲自然环境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猖獗而普遍,造成了大自然百孔千疮,河流消失,动植物消亡,人们生存所依赖的“饮用水”和“空气”也都被污染,各种因人类破坏而产生的“荼毒”每天都在向自然界食物链的顶端集中,疾病频发,癌症村也是屡见不鲜。故此,污染环境之毒害已是有目共睹,改善环境也是人之共盼。我们一代又一代人在这个时空地域中生存发展,如果污染环境之行径得不到有效遏制,其毒害之影响不仅仅是我们这一代人,而是对我们的子孙后代也会产生恶劣影响,让我们以法惩恶,共创明天!

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

张雅新律师

 2020-4-27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突发:邢台广宗13个村自来水被倒流的酸液污染,如何依法严惩?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phlpwh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