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微博有个话题是“突然式告别”就去参与了一下,就是“我们就到这吧,我非你良人,不会有灯,不会送伞,更不会相伴。”这是我分手时说过的话,我知道我说的也很突然,让他来不及思考也来不及去做心理准备。
别人都说“相遇总是猝不及防,离别都是预谋已久”我也十分相信,并觉得说得很正确。我并不是突然离开,我只是在做了很久很久的心里挣扎之后突然有一个点让我觉得我要离开了,而他不知道这个点的存在或者说他没有注意过。
其实我一直在等他先离开,但最终我还是没等到。可能我让他受了太多委屈以至于我都没法正常在对待我俩之间的感情,我惭愧,我无比愧疚,我更觉得对不起。
离开如果不是最好的方式,那我也已经伤害他了,回不去的时光,就希望他一直幸福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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