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生是个好动者,而且我还是个极端主义者,我可以热情如火,也可以冷漠如冰。
怎么说呢,就是极其极端,有时候连我自己都受不了我自己,我可以让我的房间一尘不染,也可以忍受自己房间邋里邋遢的。
我可以今天离开这个人,就会要死要活,明天见到这个人好烦呀~他为什么会这么烦,这个人怎么还在这里,简直一秒都不想看到他。
我可以喜欢重金属摇滚音乐,也可以喜欢小清新的轻音乐。
我可以在寂静的夜里狂欢到天亮,也可以独自在漆黑房间中,呆坐到黎明。
我喜欢网络文学,超级喜欢。曾经为了看网络小说,天天抱着手机睡觉;同时我还喜欢纯理论书,不喜欢罗里吧嗦的那种书。
我喜欢自己一个人浪迹天涯的感觉,就是享受那种孤独,享受那种寂寞。享受一个人静静的那种感觉。
我也喜欢每天都有人陪,喜欢那种有人陪着我,自己不孤单的感觉。恐惧自己一个人的感觉。
也许每个人都是这样的。
我不喜欢别人触碰我的东西,任何东西,只要在我没舍弃之前就不允许。
例如,曾经有个超级喜欢的发卡,别人带了,摔坏了。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碰过它,曾经我喜欢到舍不得带它,每天都拿出来看看,如今再也没碰过,只因它不属于我。
还有我有一双鞋子,我也不怎么喜欢,但是,它是我的鞋子,当有一天我的同学借了,穿了之后。我再也没有穿过那个鞋子一次,尽管它的价格不便宜,它只被穿了两次。但是那又怎样,它已经不属于我了。
有人说我霸道,有人说我绝情,我却无所谓,就如同喜欢人,当我在喜欢你的时候,你跟别人多说一句话我都会生气,都会嫉妒。但是当我不喜欢你的时候,即使你跟别人kiss那都无所谓,你已经不是我的了。
即使曾经再怎么喜欢,如今都是过眼云烟。
超级喜欢一个动漫,〖夏目友人帐〗,因为夏目真的好厉害,他可以一视同仁,但是我不行,亲密的就是亲密的,陌生的就是陌生的。
我曾经对人说,当我见到一个人的第一面的时候我就会给他下定义,朋友便是朋友,他只能往后退,就是成为陌生人。但是你基本没有可能往前走,就是成为好朋友,或者恋人。朋友就只是朋友,仅此而已。你可以是我心中难以取代的朋友,却不可能是我心中好朋友,乃至恋人。
我非常讨厌也喜欢自己的一点是够绝情,拿的起放的下,无论多么热烈的感情都可以放下,别跟我说爱过所以会痛,确实,但是痛过之后就无所谓了,就好像你身上有道不起眼的小疤,你会记得当时自己有多痛,当时自己怎么受的伤吗?很少有人记得那么清楚。
所以,骨子里的我既可以热情似火也可以冷漠如冰。不要轻易招惹我,我害怕你承受不了我的热情,更承受不了我的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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