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伢赞
我不是一个爱早起的人,而是一个爱睡懒觉的人。可是,自从上班以后,因为住的地儿离单位太远,迫不得已必须每天早起。为了节省租房的成本,那么就要搭进去通勤的时间。即便这样的生活维持了十年,我也依然不太习惯早起,没有养成早起的习惯。
每天早上五点二十起床,之后便是洗漱,抓起包,赶紧冲上地铁。一通忙碌后,进了地铁才终于放松下来,此刻不需要多想,靠在地铁上闭目养神即可。如果有精力,可以刷刷手机,看看新闻或网页。不管是我主动要早起,还是被动早起,但是早起带来的好处是肉眼可见的。地铁里的一个多小时时间,我用来写文章,一篇文章,边想边写,用手敲字,速度并不快。但是,一个多小时也是能写出一篇文章的,所以每天日更我可以在早晨完成。不过大多时候还是想偷偷懒,上班的途中写一点,其他的时间刷刷网页。下班的途中再写一点,就这样,完成当日更文打卡,其余的时间则刷手机放松。
这样算下来,每天早起的那些时间也都利用起来了,只有在通勤时间做自己的事。上班时,认认真真上班,下班回到家以后,就好好带娃。所以长时间通行对我并没有太多影响,因为多出来的时间,我可以做自己的事情。
记得几年前,我要考职称,上班时根本没有时间看书,下班后还要带娃,只能在地铁上看书了。早起通勤时间,加班通勤时间,这些时间都充分的利用起来。我们的专业需要时时更新知识,每年都需要继续教育学习,一些知识也是在通勤时间里学的。可以说,在写文两年多的时间里,八百多天的日子里,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文章,都是在通勤的时间里完成的。早起堆积出了我的一篇篇文章,这是让我最欣慰的地方。这可以称之为我的“早起奇迹”。
不过我真的不太适合早起,十年了,我依然养不成早起的习惯。现在住的地方离单位比较近,并不需要早起,可是我这个不喜欢早起的人最近却早起了,每天六点左右就醒了。或许是年龄大了,不像以前那样爱睡懒觉。早起虽不是自己想要的,但是索性也不再睡觉了,可以写写文章。或许,可以成就我的下一个“早起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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