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似乎很久没有出现两个圈子的核心粉丝相互开战的情形了。
过去两天,吴亦凡粉丝和虎扑JRS论坛的主要力量进行了一场撕逼,按理说虎扑论坛是搞体育板块的,论坛主力大多是一些直男。这场撕逼也被称作“直男”与“迷妹”的亲切互动。
有趣的是虎扑论坛的这位网友并不是diss吴亦凡的球技有多烂,而是发布了一条“吴亦凡无修音视频,你能坚持到第几秒?”
这条帖子在虎扑扩散开后,引发了群嘲。
其实不吹不黑,吴亦凡除了演技烂点之外,别的都还不错。长得帅是天生的不用说了,有过在韩国做练习生的底子,舞蹈实力有目共睹,要是不会来几句rap估计也不会厚着脸皮去给人家当导师。
这么一个在音乐上有点造诣,又有着超强粉丝号召力的流量明星被公开diss,而这个diss他的媒体,还是一个体育板块?
当吴亦凡的迷妹fans们反击:一个搞体育的论坛,我们家凡凡唱的什么你知道吗?五线谱识吗?音阶懂吗?什么都不懂,别出来丢人现眼了。
这话听上去有点道理,但是我想说,你唱的好不好自然有专业人士给出评价,可diss任何一个公众人物或是流量明星也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
当我们每个人的朋友圈与自己所喜爱的演员、明星、歌手、音乐、电影等一系列有关文化娱乐的方面交融碰撞时,有的时候会碰撞出精彩的火花,有的时候直接就是一场灾难。
这两种情况分别是觉得这个人品味不错,爱好与我相仿,是我的知己;要么就是觉得这人真是品味差劲,我怎么会有如此low逼的朋友,拉黑了吧。
后者如果是你相交多年的好友,这就成了一件让人寒心的事。
大学时代,我的学校所在的校区是一个小片的大学城,在学校旁侧还有两所更好的大学。
每次休完假期回到学校,几所学校的学生都在一辆大巴上,大家难免开始议论,毫无疑问我们学校自然被牢牢钉在了耻辱柱上,处于鄙视链的最底层,
如果这个社会没有那么多鄙视链,朋友与朋友之间会不会少些隔阂,多点亲密呢?
在见识了更多优秀的人和事后,我发现“鄙视链”永远都存在。
就像看欧美文艺片的鄙视看日韩小清新的;听古典音乐的鄙视听乡村乐的;穿Zara、topshop品牌的鄙视穿美特斯邦威的。
有的鄙视链存在即合理,有的仅仅是为了彰显自己心中那一点不可名状的优越感。
所以在一支链条之上有好的东西,就必然有烂的东西,两相对立之下,哪个该被鄙视也就一目了然了。
作为一个写字的人,身边的朋友都知道我很喜欢韩寒的文字。早些年在博客时代,看他那些针砭时弊、挥斥方遒的少年意气。
到了自媒体时代,又有大V咪蒙变着法的教你怎么去怼死“贱人,low逼。”
当时那两篇“贱人”和“low逼”的文章还是我的一位女性朋友分享给我的,当时我回想了一下,自己好像并没有哪里得罪过她啊,这是变着法的暗示我呢?
看过咪蒙的文章后,只是觉得泼妇骂街的话倒也挺犀利的,只不过文章不一定要积极向上的,但至少要有作者的观点和想法,而不是一味地撩拨读者的情绪。
后来,她也和我解释,只是看得很爽,觉得解气,就分享给我了。
我和她说,你这是成功被作者套路啦,先不说作者水平如何,写这种爽文调动读者情绪的本事倒是一流。
她不以为然,依旧沉浸在怼死记忆里那个贱人和low逼的快感中。
事后,我曾不止一次在我这位朋友面前公开谈论我对咪蒙的看法,其中的话题自然是贬多褒少,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她虽然有些面露不满,却并没有想要跟我翻脸绝交,而是反过来diss我时常提到的那几位作家。
这个时候,我愈发觉得我这位朋友有点可爱,值得深交。
你有你的山间明月,我有我的日照清泉;我们都彼此钟情着自己所认同的那一个,我们尊重着彼此所喜爱的一切,互看不爽的时候更可以相互diss,这才是好朋友之间的相处之道。
如果什么时候,你开始因为一部电影,一首音乐的价值观不同而觉得这位朋友开始low了,入不得你的法眼了,那就赶紧切断联系,否则你要伤害的不仅仅是朋友,也是自己。
那些鄙视别人的人终究有一天也会被别人所鄙视,所以朋友之间不应该有鄙视链的存在,“对事不对人”就是一个很好的处事法则。
作家冯唐曾在一档谈话节目中谈到文学创作的金线,他说好的作品是有一道金线的,哪怕是标准如何不统一,难以定性的文学创作领域,也会有一条小小的金线,这条金线足以衡量作品优劣。
评价事物的好坏是人的天性,评价朋友是low逼还是高逼格是人的偏执己见。
《小时代》的确是low到爆的电影,但是喜欢小时代的人就是low逼吗?
凤凰传奇的许多音乐确实适合跳广场舞,但是喜欢凤凰传奇的人就是乡巴佬吗?
《霸道总裁爱上我》的网文套路根本毫无新意,但是喜欢言情小说的人就都是脑残吗?
这些不友善的标签本就不该强加于喜欢某一领域的某一类人群,更何况是相知相熟的朋友。
《小时代》系列电影热映的时候,有的影评人评价,这虽然是一部烂片,但也有点用处。它像电影中的塑料姐妹花那样,让朋友圈里的不少塑料友情原形毕露。
看过电影后,一位哥们在朋友圈发了条推送,内容大致是这样:
白花了一张电影票的钱,这种片子竟然还有人被感动哭了,觉得《小时代》好看的,直接拉黑我吧。
按理说,我与这位朋友的观影感受大多一致,可我最后还是拉黑了他,拉黑他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对事又对人。”
diss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无可厚非,连带着diss朋友圈子里与你感受不和的朋友就是固有己见了,所以这种人黑了也没什么好惋惜的。
如果你的朋友讽刺你,整天批判别人喜欢的东西,自以为观点犀利,其实很无聊;谈论喜欢的事就好了,讨厌的事不要指手画脚的时候。
务必当心,一定是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不光diss了ta喜欢的偶像,不自觉之间也嘲笑了ta的品味。
好朋友之间最舒服的相处方式应该是无话不谈,少点顾忌。
尊重朋友之间彼此的选择,允许对方畅谈一切想法,觉着哪儿不顺意的时候就怼回去,再不行就撕一撕逼,都是解决观点不一致的不错办法。
我就不太喜欢和我一样的人,价值观太过相同的人其实都是伪知己,经常和你辩论撕逼,给你多元观点的人才有新鲜感。
从不允许你对ta所钟爱的人事物指手画脚的人,不必相交,这种人极为自我,自己喜欢的便是一切。
大胆的抛出自己的价值观,且放言与自己价值观不一致的要直接拉黑的人,不必相交。
满足ta的愿望就好,这类便是那种无法容忍与自己异同的朋友,相处起来,只得小心翼翼,稍有不慎,双方都会受到伤害。
观念上的不和自有一百种解决之道,你可以鄙视你所看不惯的一切,但请不要鄙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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