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合伙人制度的雏形起源于中世纪的远航贸易,远航贸易是当时风险最大但同时也是利润最丰厚的贸易,有足够资本的投资者即希望进行投资来获取高额利润,但是他们却不愿意承担高风险带来的无限责任,船主则往往苦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来造船、购货,于是产生了船主企业家和银行投资家之间的新式联合-康孟达契约。
从责任角度来看,管理合伙人得承担无限责任,比如你杀了人,或者撞了别人的船产生了赔偿,由管理合伙人承担。有限合伙人,我只把我出的钱赔光为止,责任到此为止。现在中国越来越多的投资机构,都在用这种方式进行管理。
管理合伙人今天很多人和机构是有钱的,可能是由某个大学的基金,可能是富二代,三代,可能是一个社保的基金,有大批的钱需要有人帮他去处理投资。我有这个钱没有这个专业能力啊,怎么办?于是有人站出来,我有能力我来管理这笔钱。于是一个出99%的钱,一个出1%,为什么要出1%的钱,因为要承担一点点的风险,当然钱还不是最大的风险,最大的风险是你承担的是无限连带的责任。
当然,在中国很多公司在真实运行的时候,这个管理合伙人已经不在是个人了,管理合伙人成立了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用有限责任公司把这无限的责任锁死在有限的责任里面了,说起来太复杂了这里不在赘述。
简单来说,管理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这是一个把收益权,和决策投票权分开的制度,非常有趣的制度。一旦分开之后,他们就成立了一个基金,基金管理合伙人每年拿2%的管理费。这是一个基本的制度,当然如果你很有名,你可以拿更多一点3%之类的。如果你管理的是10亿美金的基金,这些钱是有限合伙人给你的,每年2%的话也有2000万美金。
1个投资机构并不会有那么多人,一个投资机构50人已经很了不起了,50人分2000万,每个人分的钱也不少。所以,大的基金光靠赚这个钱,就不得了了。但如果机构只是赚这个钱,你就不要投资了,真的赚钱是看后面的。
我们分几种可能性。第一种可能性,如果没有赚钱,甚至赔钱了,有的人觉得怎么可能赔钱呢?当然有可能,比如说你的船撞毁了别的船,就要赔钱。赔钱了怎么办?记住LP是要赔完为止,GP拆房子卖地倾家荡产,赔到自己个人资产全部填进去,这叫无限连带责任。当然,这种事情最好不要发生。
如果没有发生,我今天赚钱了。赚的钱少于年化8%,你给我10亿美金,我用私人银行的逻辑取去买了一些资产,差不多有年化8%,我还承担风险。如果你都没有年化8%,你就不要跟我谈投资的事情。可以承诺有点收益,但是没有到8%,那么这部分收益全部归你,LP全拿GP不分。
美国的机构这么做的,中国的机构可能没有这么做,没有8%的阈值的。我赚的钱超过8%呢?记得雷军在小米上市的时候写了一封信,我们要感谢我们的第一个投资人,500万美元投下去的时候,今天已经涨了866倍(3000万人民币,回了260亿元)。这个得赚了多少钱了,这家机构的名字叫晨兴资本,866倍,这个8%就忽略不记了。
刘芹拿了这个收益是怎么分的呢?他是这么分的,LP通常拿80%,晨兴资本的钱也不是刘琴的,是投资人的。来自于斯坦福大学的基金,来自于欧洲的财团,来自于教会机构。80%的钱是要分回给这些人的,然后20%的钱是他的。也是不少的钱,(500万*160倍=800000000美金)都归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所以你的眼光非常非常的好,意味着你拿着别人很多的资金,做杠杆来赚钱。但是,如果你的眼光很差,你就赔的倾家荡产,这就是投资的管理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逻辑,这个逻辑非常的精妙。
这个逻辑设计出来之后,就把那些有智慧的人和有钱的人,就结婚了结合在一起。今天这个制度,成就了整个世界的科技行业。如果没有管理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制度,今天的科技行业每年还在用资金的资本盈余,投进去在发展。那不知道多少年才能做这个事情,但是就是这么一个非常精妙的结构,来解决了企业快速发展的问题。
本次介绍了4个合伙人的结构,有些你能借鉴,有些你不能借鉴。但是,让你深刻理解结构这件事情,是多么的重要。你经常遇到一些问题,总是有员工跟你抱怨,我在那干不下去了,我要走。你知道一定不是这个员工出了问题,一定是结构出了问题。当我们治理一家公司的时候,我们从人的结构去出发,没错;但是你能上升到这个人行为背后的原因出发,就好了很多;但你再往上上升到系统论的角度,也就是结构的问题,你才是真正的,懂得治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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