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临时接到安排,要去一个地方送资料。
出发前我就问领导,说这车费啥的,给报销吗?中午赶不上回来吃饭,外面买吃的,能报销吗?这么热的天,我还要买瓶水吧?回来肯定一点多了,午休时间也占用了,怎么个说法?
领导说现在还没有备用金,先记着,后期有再报,我信他个鬼。后期我再提,显得我有多小气额。
其实我自己也想出去转转。上一份工作经常这样,去这里送资料,去那里送合同,去这家看现场,去那家领支票。在车上我有时候会看小说,时间一下就过去了。有时候又会看周围形形色色的人,看大家为生活奔波,让这个城市鲜活又有秩序。
今天外出,坐地铁过去,花了7.2,回来7.2,买了瓶雪碧花了3元,午餐花了21,合计38.4。给这个破集团白打半天工了。
热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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