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还有最后一场公选课考试,考试的内容很简单,赏析《红高粱家族》。想来莫言拿诺奖盛况也已去四年之久,就像我平时其他的所为,不爱跟风,歌也是一样,不等过了一年半载,被人弃之不及前,我绝不会去“随波逐流”,哈哈,好傻对不对?可总还是有这种小小的坚持呢~莫言的书,也到了该让我去附和的时候啦,所以因着考试这事,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读完了这部中篇小说。不得不说,鸿篇巨著虽算不得,但也真是汇集了太多东西,直教我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以至于内心大大的震荡,瞠目结舌了。
首先大为惊讶的感悟是,最常见的未必就是无物,反倒有时候确实最精深的呢。
以前会害怕农村的种种,觉得土!太寻常。幼儿园起普及普通话,基本从小到大下来,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说普通话,正好避开农村的方言土话去求“洋”了。老一辈的土话,没有被意识到它的价值,比如《红高粱家族》里高密的土话,想来齐鲁大地上方言虽然也有各个小地域的区别,但大致上相通。其中有句“心急喝不了热粘粥”,现在说的“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好像全国各地老老少少没人不会用。可是想来“热粘粥”这东西,平时跟家里人说话也会含糊着用,就是粥的意思。各个地方方言发音大致是有不同的,就是小时候模模糊糊听着大人说土话,自己也学着,脑子里终是含含混混说不清楚,这个是咋写的?终也是落实不到笔头上,因以为庄户人也没什么太大的本事,含混着罢,能摆脱这“土”的时候,唯恐避之不及呢。
你来自哪里?我来自江湖。江湖是哪里?江湖是眼中看到的大千世界啊。路边挑着馄饨摊的可能身怀绝技而虚怀若谷深藏不露。矮着个头的没准也是世外高人,什么驼子,嗔痴癫狂的、衣衫破烂不修边幅的……高手在民间好像不是句玩笑话。
精深的怕就是那些接着地气的。
“石桥伏在水面上,像一个大病初愈的病人。后来父亲就到河堤上坐着了。他看一会东,看一会西,看一会河中流水,看一会野鸭子。河里的景色很美,每一颗水草都是活的,每一朵小小的浪花里都隐藏着秘密。”
很羡慕农村小孩的童年。农田宽阔,水塘里出游泳好手,大自然就是天然的修养小孩子心性的地方。我也想再回到童年去野一把,在泥里土里发混耍泼,而不似童年的我们四五岁进了托儿所幼儿园,往后知书达理闷无天日。我还见过庄稼地,知道玉米棵是绿色的,下了雨叶子油亮油亮,掰棒子的时候已然成熟退成近于白色的干皮,熟了玉米,掰了棒子,联合收割机开过一道去,玉米棵大片大片倒下成了粉末,往后的去向好像是给猪做了饲料。还有秋天趴在路边的老蚂蚱,秋后的老蚂蚱懒洋洋的趴在路边晒太阳,一个没留神,瘦着身子尖细着腿,蹦跶不懂了只好给人捏了,开水烫了白盐腌了,炒菜之前放在锅里嘣了当下酒菜。
《红高粱家族》里有几处片段让我印象深刻,除了罗汉大爷被活剥了人皮,最后余占鳌的二奶奶被冤鬼附体破口咒骂之外,还有一处,把几滴泪洒在了那里。那是“我奶奶”死去了两年,在高粱地的小坟包里待了两年之后,“我爷爷”给她举行盛大的迁坟,抢了一个老头给自己准备的棺材。不记得小说里具体怎么描写的了,记得是前清时候打制的,很结实的一口大棺材,每年都涂一遍漆。这是何等的重要的东西,对以前的人来说,身后的世界全指着那口大棺材了吧。“我爷爷”和“我奶奶”,他们嬉笑怒骂,爱到高粱地颠鸾倒凤,又恨到各自找了胼头,各自搂着别人。可不管怎么样,“我爷爷”还是爱着“我奶奶”,不然怎么会在给她守着棺材的那一夜,沉默着守了一晚上呢?想想现代人,一句话的隔膜,心就伤着了,好娇气的心。两句话说不到一起,就吵了,结怨了。三句话说不好,就一拍两散,老死不见了。就算再重新和好了,心里惦记着,这个小婊砸跟别人睡过了,由是耿耿于怀磕磕绊绊,也没有善终。所以,回头看《红高粱》,也是感慨呢,好像过去和现在是两种人类。
在查阅相关资料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莫言获奖,是持有反对意见的,有人认为是马跃然拿了贿赂,有人觉得这是诺奖的没落。这也引起了我的思考,我本觉得莫言真是道出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啊,说文学只是文学本身,可是是这样的吗?文学如果单纯是文学,那好像一束没有根茎的花,没有给它提供营养的土壤,花期就不会长久。像如《蛙》《檀香刑》《酒国》各有所指,但是现实就是那样存在着的呀?夸张到人无法忍受的残忍程度也好,飘忽到九天之外也好,难道古人没有上天下地的文学?难道马尔克斯那部一百年来子孙后代都同名同姓的著作就可以夺诺奖,而没有人诟病它玄乎其玄神乎其神,名字都搞得故弄玄虚?文学自然跟政治是脱不开干系的,不然辛弃疾,包括鲁迅等等名士又是在疾呼些什么?可是如果跟从了政治,要有板有眼,便便框框都符合调理逻辑,是不是又是一种现代的八股呢?我所理解的文学,就是要表达些什么,说些什么,管你是不是胡言乱语,这自然又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梵高不也是百年之后才被认可的吗?或许,当世不受荣宠,没准下一辈子就成为被追逐的对象了呢。
我看到了抗日战争时期的高密东北乡,那时天高云阔自由自在,大部分人都是文盲,大部分人都怀着最原始的激情伏在大地上繁衍生息,那时候的人最有种,他们不会“能屈能伸”,不会“隐忍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们红起眼来杀人如麻,快意江湖。那时候好像天王老子都管不到他们头上。那时候自然是有很多陋习弊病,因为社会演化至今,也不会无故往后退化。可还是向往啊,还是渴望啊,就凭着爱得那么淋漓尽致,我也只能给一个大写的“服”。所以啊,没法实现的我就把它关进我理想主义的小格子里。等到攒够了勇气,把它们统统放出来,让它们去江湖上潇洒~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