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原则是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董事长约翰·史密斯提出的一条策略型原则,即如果你不能战胜他们,你就加入到他们之中去。这番话用在商场上,意指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如果你无法打败你的竞争对手,那就选择与他合作。
竞争并不是狭义的拼个“你死我活”,它也包含着“你为我用,我为你用”的合作。螳臂不能挡车,鸟卵不能击石,若不能战胜对手,与其自寻死路,倒不如联手合作,实现双赢。你可能不会相信,为了能养出更好的羊,有些牧场主甚至选择了与狼合作。
有个牧场主养了大批量的羊,但因为牧场所在地有狼,羊群总是受到狼的袭击,今天死两只,明天死两只,导致羊群的数量越来越少。牧场主很着急,对狼也是恨之入骨。后来有一次,又有几只羊被狼咬死了,牧场主忍无可忍,就花钱雇人把附近的狼都消灭了。他以为这样做可以高枕无忧,结果却没想到,没有了狼的威胁,羊变得很懒散,肉质也变差了。当羊出栏后,销路比以前差了很多。
牧场主想不通是为什么,明明羊越来越多,可羊肉却卖不上价,赚的还不如以前多。他特意找到专家咨询,才知道这都是自己导致的。羊失去了天敌,懒得跑动,肉质自然会下降,继而影响价格。没有了狼,羊群繁殖得越来越快,对当地的草场也不好。专家的建议是:请狼回来,与狼共处。
无奈之下,牧场主从其他地方买了几只狼回来,将信将疑地等待结果。不出专家所料,狼回来后,羊的肉质上去了,草场也得到了相应的保护。牧场主终于明白了,狼不只是他的敌人,还可以成为他的朋友,乃至合作伙伴。
竞争与合作从来都不是完全对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的。与竞争对手合作,与合作伙伴良性竞争,在竞争与合作中共同学习和进步,才能让彼此走得更远,发展得更好。这也间接地提醒我们:化敌为友,不是对立而是合作,用友好的方式达到双方最终的目的,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摘自《心理学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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