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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小说(自述)

微小说(自述)

作者: 吴晓雅 | 来源:发表于2018-01-31 01:56 被阅读0次

      青春如此美好,我还在怀念,只是不再难过,每个人都有他该走的路,我们只是路过了彼此的世界。

                                        ――题记

        记得分手第一次,我喜欢刘惜君的这首歌《我很快乐》:我才不会难过,你不要小看我,有什么熬不过,大不了唱首歌,虽然是悲伤的歌,声音有点颤抖,也比你好得多,我还是很快乐……第二次,我喜欢高进的这首歌《别想他》:就放手吧,别想他,这世界有很多爱你的人啊,就放手吧,别想他,把这一切当一个笑话……第三次,我喜欢Alex的这首歌《不再联系》:我和你不再联系,希望你不要介意,要怪就怪当初没在一起,而你对现在也比较满意,所以我留下来也没有道理……后来的后来,我们再也没有故事。

    分手第1次,第21天后,你找到我说还是喜欢我。我相信了,继续牵着你的手走过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分手第2次,第32天后,你还是回来了,我还笑着跟朋友说“不是我忘不掉,而是人家忘不掉”。

        分手第3次,第5天,我们终于不再联系,我拉黑你的QQ,删掉你的号码和相片,丢掉你送的礼物,从此陌路。

        分手第3次,第10天,我整理日记,丢掉专门为你写的那本,想着以前我送你的那些日记,现在你还留着吗?

       

微小说(自述)

第15天,外面下着雨,5班的窗外,荷花开着绿油,我开始慢慢适应没有你的时光。

      第20天,我想念你,却没有勇气拨打已被我删掉的号码。

      第25天,舍友和她复合不到一个月的男友又分手了,我在想,如果我们还在一起,会是怎样的。

      第30天,在街上遇见你的朋友,他们如往常一样和我打招呼,没有提起你。

      第35天,你没有再加回我的的QQ,也没有再找我,分手最长的一次,也是最平淡的一次。

      第40天,外面很安静,我开始步入学习,忘了时间,却依旧记得你。

      第45天,二哥说:不希望再看到我发表关于 你的说说,让我忘记你。

      第50天,想知道你现在过得好吗?偶尔想起我,你是微笑还是沉默。

      第55天,和舍友去唱歌,点了我们一起听过得歌,泪流满面,原来我真的没有忘记你。

      第60天,我的心渐渐平静,生命中又出现许许多多的人,但我不会轻易再爱。

      第65天,今天的天气格外的晴朗,好像好久没有下雨了,你的样子还在脑海里。

      第70天,我再也没有遇见你,偶尔想起你的样子,只是微微笑。

      第75天,梦中出现你的身影,牵着另一个女孩的手,醒来后,枕头湿了一大片。

    第80天,校园里看见类似你的侧脸,心狠狠的痛,原来要忘记一个人,真的好难。

    第85天,我不再偷偷的流泪,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怀念,一个人逛街。

    第90天,我的生活没有了你的存在,你的世界里,我已是曾经。

      第95天,我知道我们再也回不去,即使对那段时光有太多的不舍。

    第100天,我在这里,写着我们的故事。

    是不是所有的人分手后都不能成为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也不能成为敌人,因为彼此深爱过。所以,只好作为最熟悉的陌生人,相视而笑……而我不想做你的朋友,你的敌人,就当你不曾出现过,离我越远越好,这是不是发表我爱你胜过你爱我呢。我记得那时候,你说如果我离开,你会怎么想我,我告诉你,你会是我这辈子最恨的人,没有爱。看,我就是这么一个敢爱敢恨的人,你不是我的,我又为何看着你幸福,让自己痛心。还不如整理掉一切,重新开始,在一个没有你的城市里,独自生活。

    认识你是2011年的元旦,你离开是2013年的元旦,时间还真会捉弄人,开始与放手偏偏那么巧。那时候的我留着清爽的短发,你说:喜欢我短发的样子,如果绑起来像马尾,不好看,所以为了你,我留了两年多的短发,每次头发一长,我都好想留下来,不去剪掉,但因为你,我愿意改变,听起来是多么傻的孩子,可是喜欢一个人,喜欢就喜欢呗,因为年少气盛,一头扎了进去,不需要理由,不是吗?后来你离开了,我开始留起长发,慢慢寻回没有你出现的记忆,时光,依旧那样漫长。

      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当不能在一起的时候,需要很久很久才能释怀吧。因为我知道我们不会再相遇,所以不必再有任何时候。她们说:谁的青春没有痛疼呢。停不下笔头的旋转,到底要记下什么,还是有忘不了的时光,和你在一起,为你写了4本日记,我的想念,我们在一起的快乐,都在日记里,或许现在你已经丢掉了它。知道吗?我多么舍不得那样的文字,那样的时光,只是再也回不去了。年轻的爱注定是寂静的,我依旧在安静的文字里书写着自己的故事,欢喜与忧伤,唯独我的文章里少了一个你。

      时光慢慢拉长了我们的脚步。我学会了一个人坚强的生活,却忘记了怎么去爱;我试图去怀念,却忘记了我已不再是当初的我;我努力奔跑,追赶时光,却忘记了幸福就在脚下;我认真记录你的每一个表情,却忘记了我已不再喜欢你;我遥望远方,害怕黑夜,却忘记了我早已习惯孤单;我发呆,想你的微笑,却忘记了我已经一个人很久了,久到忘了我曾经拥有过你,久到忘了我已经忘记了许多过去的时光,我忘记的,其实我忘记的,还有你的样子。

    2013年7月1日,最后写给你的日记。

    我唯一做的最勇敢的事是可以平淡地看着你离开,微笑地告诉你,你走吧,我可以一个人,不再需要任何人,这一放手,或许就是陌路了,再回,也回不到从前,回到你身边多少次,也放手了多少次,爱到痛,最后还要一个人离开,我似乎心疼自己软弱,嘲笑自己可悲,明明知道不能在一起到故事结局,却还固执地不愿让自己自由。

      也不知道是不是早已没了感觉,这一离开没有任何波折,放下后依然告诉自己,还有明天,或许我们都适应了这样的离开。如果有一天,你身边站了另一个人,突然出现在我身旁,我可以微笑的祝福你们。爱过后,我才明白,原来爱不过如此,始终抵挡不了时间的摧残,曾经的承诺早已烟飞云散,那些说着‘不能没有你’的人,如今又在哪里呢?人生路上的过客太多,早已忘记了他们的容颜,而说过的话却依稀记得。也不懂自己到底是不是要刻意记得,还是忘不了什么,应该是怀念那段为爱不顾一切是掘强得不愿放手的自己吧!

      还记得2012年3月的自己吗?在操场上放声大哭,发誓从此要做一个坏女孩,愿意放弃学业再次回到你身边。那年,我高三,即将毕业。可是最后我都没有放弃自己的学业,知道吗?当一个人难过到过头时候,只想到世界上只剩下自己了,便不再记得要去做什么。你放开我的手早已超越了年轮,那时候的你怎么舍得留下我一个人,我不懂,而我记得每一次的痛是那么的钻心。是不是所有深爱一个人的人像我一样,为爱卑微一次,为爱痛一次,被同一个人伤许多次,我想,也许爱情就是这样吧,希望我们都不要介意。

      再见,我不顾一切喜欢过的男孩。这个青春我用尽全部力气去拥有的人,最后还是没办法再次深拥。

    2013年12月,我的头发已长到腰间,再也没有你喜欢的痕迹。

    2014年1月,离开一年,我再也没有见过你。

    2014年2月,你离开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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