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篇深度好文《我们需要一个知己》,觉得群主好比财主,群好比壶,我们好比乞丐,三者相辅相承,紧密相连,缺一不可。
我前几天写《我群因我而精彩》,写得好感人,可以说是爱群胜过爱老婆。你们看穿帮被打哭还要来群里逛,脚杆被打断了被人抬着还要来群里看老同学。这个群别人钱再多买不走,别人想炸炸不成…..我这也是替同学们代言。我不是特指小我,而是泛指大我,在群里的每一位同学都是我,每一个同学都很精彩,精彩得让我们这个群熠熠生辉。
我前面写了我因搞电视去,刚开了个好头,这组诗很好,值得点赞,不点赞不是老同学。诗后打了若干省略号,肯定是有下文的。
但没一个人点赞,沒人认可,没人理踩,没人参和,没人应答,没有一个人提起要看下文。
这个群不是哪一个人的群,她属于我们大家,人人有份,人人都可以说这是我的群。
结果知己难找,佳音难免觅。我成了单相思,独自恋。
我不生气。
该写完的要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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