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译文】
有子说:“礼的作用,以遇事都做得恰当为可贵。过去圣明君王治理国家,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他们小事大事都做得恰当。但是,如有行不通的地方,便为恰当而求恰当,不用一定的规矩制度来加以节制,也是不可行的。”
思考:
凡事不可一味追求繁文缛节,或一味强调人管人,而需要以制度明确规矩,区分职责。
例如,工作中,不能因敬畏或尊敬上级,而不经辨别,全盘接受领导指示,无视规章制度要求。
很多差错或案件的发生,就是由于缺乏对管理者的监督约束,崇尚个人主义,过度夸大管理者的职权威严所导致。
有节制的礼,才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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