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出自《庄子.秋水》。
意思是:说明不要总是以自己的眼光去看待他人,也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意味在其中。二人的辩论言辞有诡辩之疑。
拓展资料:
原文: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鯈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译文:
庄周和惠施在濠水桥上散步。庄子随口说道:"河里那些鱼儿游动得从容自在,它们真是快乐啊!"一旁惠施问道:"你不是鱼,怎么会知道鱼的快乐呢?"庄子回答说:"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了解鱼的快乐?"惠施又问道:"我不是你,自然不了解你;
但你也不是鱼,一定也是不能了解鱼的快乐的!"庄子安闲的回答道:"我请求回到谈话的开头,刚才你问我说:'你是在哪里知道鱼是快乐的?',这说明你是在已经知道我了解鱼的快乐的情况下才问我的。那么我来告诉你,我是在濠水的岸边知道鱼是快乐的。"
寓意: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这句话有三重的意思。
第一、喻示异类之间无法相通,彼此之间并没有办法交流感情,只因为青菜萝卜各有所好,很难强求,当然就是说,鱼有鱼的欢乐,你有你的悲伤。
第二、切莫人与人之间的境遇和经验不同,切莫“以己观人”。观看鱼儿的快乐自由是这样,鉴察人物时也是这样。
这个错误往往是最普遍的识人错误,可惜并不为多数人所察觉。
以个人的好恶作为判断标准,往往造成重大损失;以个人的好恶为标准,容易扩大所喜欢人的优点,夸张所厌恶人的缺点。
比如当在喜欢一个人时,就将对方的缺点当成优点,一旦生厌,就将对方贬得一无是处这样的识人法自然容易亲小人,远贤臣,使得家不安、国不国,公司的大好形势就在一念之间断送了。
第三、古人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用的是谐音字,所以就变成了"子非余,焉知余之乐",意思很平实,人心隔肚皮,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心愿,你不可能完全理解,所以,你的悲伤,你的欢乐都属于你自己,是别人夺不走要不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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