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孕晚期,剪脚指甲变得更困难,多次调整姿势都不能游刃有余。宝爸二话没说,趴在床上端起我的脚开始修剪,一贯怕痒的我也选择了充分信任他。他动作很轻,也很小心,看着他一头蓬乱的自来卷贴自己的脚那么近,关于冬天暖的记忆也涌上心头。
一种是暖壶的暖。大人在冬日的晚上罐好一暖壶的水,再用布包好,不然太烫,再放到我的被窝脚头的位置。我钻进被窝后会很兴奋,一次又一次用脚去触碰这个热腾腾的东西,去试探它的温度。突然被烫一下会让我马上缩成一团,逐渐,它温和些了,就把脚贴合在它的轮廓上,甚是舒心惬意。当然,早上醒来,它像变了个人,不再热情奔放,冷冷地散发着余温,我也不再对它有依恋,看着大人把它拿走,把水倒掉。
那时,天寒地冻,早起穿衣服是很大的挑战。不过,我是幸福的。大妈总是提前拿着我的棉袄棉裤在煤炉上烤一烤,当她拿给我时,那种煤球烘烤过的棉花气味特别好闻,穿在身上的一刹那我也像置身炉火旁,温而不燥,一天从穿上暖和的棉衣棉裤开始,是我多年后再也感受不到的幸福。
还有一种微妙的暖,估计我们都经历过。秋衣秋裤总会被调皮疯跑的孩子们甩到腿窝或胳膊肘处,未被保护的半截胳膊、腿就会异常冷飕飕,团在一起的袖子也让人浑身不适。这时大人又成了救兵,他们会先搓热自己的手,再把手伸进我的袖子里,一点一点地帮我往外拉袖子,拉平展的一瞬间,不适感完全消失,世界仿佛都光亮起来,整个人又焕发了生机。
那时冬天主要吃的就是白菜萝卜,一大家子围在桌前,一碗冷的酱色咸菜,一盘冒着热气的白菜豆腐粉条。大人总是夹起一块热气腾腾的豆腐递进我嘴里,豆香味是我对美味的最早记忆。现在偶尔也会做一做这一道菜,满足感却总不如小时候。
南方的冬天不太冷,我喜欢在有阳光的地方坐一坐,似乎阳光可以照到体内,让五脏六腑都温暖起来。以朱自清的《冬天》结尾作结吧,“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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