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老公挑衅,说《罪与罚》是最难懂的小说,想挑战下看自己能不能看懂。看过前言,觉得确实值得一读,因为这本小说着重进行心理描写,而我恰巧也喜欢研究心理。
在前言部分,作者将男女主人公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的不同展现给了读者。也让我不禁思考,利己主义应该是人的天性,为什么还会有利他主义存在呢?
尼采说“人是一堆纠缠在一起的恶蛇,他们很少能相安无事”。“真理的标准就在于提高权利感”。尼采认为人的本质就是“强力意志”,就是“你抢我夺”“争权夺利”。读到这里,让我不寒而栗,这两句话赤裸裸的揭示了人自私的本性,对权利的追逐。渺小如我,就经常与别人因为小事纠缠在一起,更别提那些想要升官发财的芸芸众生了。小说的男主人公杀了人之后,可以美化自己的行为,觉得别人的死是罪有应得,这是极致的利己主义。
女主人公却恰恰相反,她为了养活一家人不得已领了黄色执照。对待虐待她的继母,也能给予怜悯和理解。虽然,女主人公最后死掉了,但也拥有了一份属于自己的爱。佛说:“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割肉喂鹰终成佛。感动中国人物张桂梅身患重病,仍倾尽所有,创办女子高中,无数女性因为她改变了命运。她自己得到了社会的关注,终南山院士邀请她去广州疗养身体。从这些被记住的利他主义看,也许利他主义的本质是利己。这种利己可能短时间看不到,时间一长就会显示出威力。
我隐隐的觉得,利他主义其实是能承担肩上的责任,对家人、同事、陌生人、单位、社会乃至国家。践行利他主义的人,首先有一种优越感存在,看我能够帮助别人,比起其他人我的道德实在是高尚。罗胖昨天在跨年演讲中说,自己一个人在厕所扔垃圾,没能扔到垃圾桶里,你会捡起来再扔一次吗?没人看到的道德是最能培养优越感的。利他主义因为帮助了他们,更能让自己有一份存在感和价值感,认为自己并不是可有可无的,被需要的人生更快乐,有心情做更多的事情。在承担这么多责任的时候,利他主义的践行者自然会思索怎样安排时间,做更多的事?怎样提高效率?无形中能力得到了提升。这可能是利他主义最终利己的一部分过程。
扪心自问,我表面上是一个利他主义者,但其实是一个利己主义者。虽然我经常帮助别人,但那时我总觉得有一种被拿捏了的感觉。我希望自己善良,但也不希望自己是傻傻的善良,要让自己的善良带点锋芒。所以,我要做一个尽己所能帮助他人的利己主义者。我可以不做纠缠在一起的恶蛇,那也只是因为我害怕自己受伤。
(写这篇文章时,想起名《利他主义的本质是利己》,害怕这个题目太大,也害怕自己的观点错误。所以,在网上搜了搜这句话,没想到真的有这种观点,而且论述的很详细。这更验证了,你知道的知识早就已经存在了。学习永远也不能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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