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写自己喜欢写的就对了
有一位文友(岁月情)说:“写作,只要自己喜欢写就是对的,在表达清楚的基础上,还要杜绝平淡。文章要文学性强,让人看了一股带动感,兴趣劲。”
我赞同这位文友说的,写自己喜欢写的就对了。
有的人,喜欢写小说,有的人,喜欢写散文,有的人,喜欢写故事,有的人喜欢写诗词,有的人喜欢写剧本,有的人喜欢写纪实,有的人喜欢写日记,有的人喜欢写议论文,或者还有其他,我觉得都可以吧,喜欢写什么就去写什么,写自己喜欢写的就很好了。
有的写作者,本来喜欢写诗词,但是,看到别人文章的阅读量那么高,看看自己的那么少,顿时觉得不香了,于是就去写故事类的文章,奈何自己写得并不开心,因此,不仅仅不喜欢写故事了,还连原来喜欢写诗词的感觉也没有了,甚至从此放弃了写作。
其实,喜欢写诗词的,就可以一直写的啊,当然也可以尝试着去写小说之类的,但是并没有必要放弃写诗词的。而且,写诗词,如果写得足够好,也是可以名利双收的。不是有一个大学都没有上过的女子吗,她写的诗词就很好,赚了很多钱,钱多的都把老公给换了,换了一个小鲜肉。所以说,无论写什么,写得顶尖水平的,都是有钱途的。
在现阶段,相对来说,写小说和改编剧本是最赚钱的,如果喜欢写当然是最好的。但如果原来喜欢写散文的,本来不喜欢写小说的,却硬要自己去写小说,这就是为难自己了,根本就没有必要。
我认为,写文章,就是要写自己喜欢写的,并且努力地写得更好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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