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跟我最亲密,亲密度胜过了与我相约白头的另一半,一身金光战甲的电子烟。就称它做“小金”吧,小金口气清新、有各种口味,我最偏爱薄荷与西瓜的味道。它喜欢什么样的气味就没得选,全看我每天吃了什么,我自知是五味杂陈的,对不起,大蒜一直是我的偏爱。——恋物1
我是一名超过10年烟龄的老烟民了,香烟陪伴我度过很多“强说愁”的岁月,心比天高的青春,总是会自寻很多烦恼。当然,更多的是为了打发些无聊的时间,总需要借助外力进行慰藉。
我讨厌的,自己浪费青春的样子,无非就是玩着网络游戏,任凭烟屁股烫了指头。我讨厌的浪费青春的样子,无非就是左手酒杯、右手香烟,一根接一根,一夜之间熏黄了食指和中指。怎样的颓废啊,怎样的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啊,闻了闻被熏黄的手指,不自觉嫌弃自己起来。
香烟带给我的伤害是较为明显的,做为一个体育生,比较敏锐地感受就是运动能力下降,心肺能力快速衰退,本就不细腻的脸更加粗糙了,最可怕的是,抽的久了,缺了香烟的刺激,整个人立马处于无精神的状态。妥妥的的香烟的奴隶。
后来,每天起床肺疼,满口无味,香烟带来的痛苦越来越多,而为了短暂的安慰,依旧放不下那及时满足的瘾。
电子烟风靡的时候,我选择了小金,至今也陪伴我一年有余了。电子烟的危害比起传统香烟现在并未有定论,但本人切身感受到的好处却有了不少。
选择小金的初心,是为了戒烟过渡的,当然,也起了作用,当时就立马放弃传统香烟了,但,渐渐地却对小金上了瘾。别歧视我又做了小金的奴隶,诸君中少不了狗奴、猫奴、手机奴……
无奈啊,小金更加时尚,有各种口味供我选择。比起传统香烟也缺了焦油,抽起来感觉轻松许多,肺痛和口气都减少很多,渐渐地皮肤也细腻了些(这也可能是错觉)。
电子烟依旧含有尼古丁,无奈下了香烟的贼船,又上了小金的贼船。
但是跟小金的相处确算和谐了,正忍受我口臭的小金可能并不这么认为。
整个人确实比以前更有了精神,当然并不一定是有小金的功劳,更可能是这段时间坚持撸铁的缘故。相比以往一身烟臭味的自己,确实不再那么招人厌了,这是铁的事实了。
小金虽还是属于有害品,但确实给了我一年多更加轻松、不一样的生活,在此,不胜感激。
不知哪一天啊,小金就坏了,被胡乱丢弃到儿子的玩具堆里,或者垃圾桶里。不知哪一天我再不愿意做任何东西的奴隶了。可是,亲密陪伴的日子绝不会望,那些写字空隙、思考时,总要亲你两口才能保证大脑运转的日子。
如果万物有灵,小金该是男是女呢?如果可以,当然是位异性为妙,毕竟每天得亲来亲去。但总让异性每日忍耐我的口臭,不是绅士所为,那就无论男女,称你一位勇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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