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见一个话题是关于一个妈妈打碎了女儿同学送的礼物,撕碎女儿的画稿,面对女儿的哭诉,需要她的道歉,她不知道应不应该道歉。
如果把女儿换一个身份,同事、邻居或是陌生人,你砸碎这些人的东西,首先是不是进行道歉甚至赔偿,为什么到女儿这个身份的时候,就不一样呢?
不知道是不是有一方面的心态,是因为她是你女儿,是你生她养她这么大,所以理所当然的认为她是你所有物,包括她拥有的东西。
因为打碎自己的东西,所以不需要道歉。
你不觉得打碎她的东西有什么问题,不觉得撕碎她的纸有什么问题。
你觉得你是在为了她学习、为了她前途而做出这些事不存在错。
因为为她,所以错不在你。
“为你好”这句话就像是一个魔咒压在这些孩子身上,压着她们喘不过气来,而你们所做的一切因为打上了这个名号,一切变得合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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