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来都是孤僻到几乎与世隔绝的人,通讯录里联系人一只手可以数的完的那种。可是他竟然喜欢刷微博,虽然每天一次只刷新一次。
不是为了解时事,这事情有收音机做就够了。他的微博只关注了五个人,其中有四个是他用来自欺欺人的烟雾弹。有几个粉丝,在数据上和他是差不多的存在。
他真正关注的那个人,构成了他的整个世界。
这家店的牛肉粉丝汤尝起来不错的样子,配一张图,那人的面庞比撒了葱花的汤更鲜活。
他看那张图很久,动手也煮了一碗,然后拍一张,和那人的图放在一起,点赞。
手指碰触到那个图标手势时,像是在完成一场仪式。
原来冬天的山湖也可以很美,画一样的风景,花一样的人。
下雨的街道好匆忙。那人撑伞的身影像是西湖边的那袭白衣。
……
有了100个赞的那天,截屏后,他穿上西装,打好领带,带了一束玫瑰花出了门。
再也没回来。
那人的微博里终于有了他的面容:向见义勇为的英雄致敬,一路平安。
那人的微博从来不缺点赞的人,这条尤其多。1,2,3……9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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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来都不是很热心的人,但那天,马路上那人走在前面,紧跟着有一个小女孩,还有一辆东摇西摆的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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