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上要经过一条小巷子,百来米长的路程,却九曲十八绕。我平日里最怕走这段路。
最近墙上的路灯坏了,我直接不敢回家,在公司凑合了两晚,不得不回家洗澡换洗衣服。
下班后,看着窗外霓虹一片,我在椅子上酝酿了许久,终于,认命地撑着膝盖站起来。
隔壁办公室永远最后一个下班的老板推门而出,我赶紧拍拍衣服立正站好,把弓背撑膝盖那么不雅观的动作遮掩过去。但显然老板已是善解人意地不揭穿我了。
“老板好!老板再见!”我极尽奴颜婢膝,谄媚恭维地微笑,着,送,客。
“还没走?”老板走了过来,“这两天你下班都很晚,而且……你似乎都没换衣服。”他上下打量我。
我惊呆在原地,换衣服这种细节他怎么会注意到,不就两天没换吗?而且我的衣服大同小异,一般人根本瞧不出端倪,老板对我如此心细如发,我不得不怀疑他……不是吃饱了撑的是什么!变态!
见我半晌没说话,他竟然伸手摸了摸我的头,我这回直接吓得坐回了椅子,可那椅子是旋转的,我坐的时候蹄子先踢了它,然后一屁股坐在了椅子……前面的地上。
我坐在地上抬头可怜兮兮地看他,“老板,其实……我两天没洗头了。”
“没洗就没洗,我又不嫌弃,你赶紧起来,地板凉。”
我心里吐槽,你不嫌弃有什么用,我嫌弃你的手不行啊。
“老板,我是受宠若惊,一下子高兴过了头,您别介意。”我看着他伸向我的爪子,实在不好意思去抓,撑着地板,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
“狸狸,你不用老是叫我老板,你以前……”
“你怎么知道我名字?”我打断他,情急之下都忘了使用敬称。
他愣了一下,随即莞尔,指了指我,“诺,你的胸牌上写了。”
我低头一看,“顾狸。”
“老板,您叫得太……”我小心地措辞,生怕得罪衣食父母,“太文雅了,他们都叫我狐狸。”
“那我以后就叫你‘小狐狸’,如何?”他弯腰,呵出的热气扑在我的面颊上,我知道这很暧昧,我知道我不该脸红,可我控制不了我自己。
所以,我落荒而逃。
对于老板似乎好像大概喜欢我这事,我内心是雀跃的,身体是蠢动的。
心中有事,旁物皆空。
所以平日那条充满邪魅恐惧的小巷子,今晚竟然被我征服了。
我春心这个荡漾啊,心花那个怒放啊,洗澡的时候还哼着小曲儿,被隔壁的大叔拍着墙壁吼,“小声点,大晚上的还让不让人睡了。”
然后,我听着隔壁的各种暧昧声洗完澡,发誓勾搭上老板,立马搬进几百平米的豪宅。
爱情让我盲目,上班使我快乐。
我早早地来到公司,结果发现自己是最晚到的。
我拉住去倒咖啡的蔓夕,唇语问,怎么回事?
不敢出声,只是因为当下的办公室气氛太微妙。
蔓夕把我拉到咖啡间,说:“你没收到短信吗?今天七点半上班,说是高层换了,八点就到。”
我们平时八点半上班,所以,我看了看表,还有十分钟新老板就要来了,而我刚刚到办公室。
爱情果然使我眼瞎!我打开手机一看,那条要命的短信,得意洋洋地斜睨着我。奶奶的!
比十分钟更悲惨的是,老板提前十分钟到了。
所以,我左手拎着小笼包,右手端着刚刚接的咖啡,列队欢迎新老板。
我盯着地面,那双闪亮闪亮的皮鞋由远及近,然后,在我面前停住了,我一个咯噔,直叹不妙。接下来的我,是我这辈子都不会承认的,那一刻的我,一定是被施了妖术,一定是!
我双手举过头顶,鞠躬,“老板,这是我给您老人家买的早餐,欢迎享用!”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安静的空气突然微妙地波动。
我缓缓抬头,然后悲催地发现老板的动作停留在去接我旁边经理手上的文件上,经理正恭敬地举起文件,正如我一般地恭敬。我再用余光扫了遍四周,各种目光皆有,我觉得我可以就此别过世界了。
幸得新老板善解人意,左手接过文件,右手端过咖啡,还特温柔地对我说,对我说,“我吃过早餐了,就喝咖啡吧。”
那一刻,我觉得我又获得了爱情。旧不如新,果然。
快下班时,旧老板来了。
他去了趟新老板的办公室,然后对我说,“小狐狸,走吧,我来接你下班。”
这时,新老板推门而出。
我推开他,对着门口路过的新老板鞠躬,“老板好!老板再见!”此时,离下班还有一分钟,所以大家都还没走,所以立马我周围响起一片“老板好!老板再见!”
他们都不是谄媚之人,但如果有人做了,你没做,就显得另类。至于我,惯性使然。五斗米不能让我折腰,但五十平米的房子可以让我把腰砍下来。
新老板是见过大场面的人,这种情况下他依旧淡然,倒是看了看我,然后对我……身后的旧老板说,“早点回家!”
我瞬间好像知道了很了不得的秘密,老板是老板的,我可能就是一个掩人耳目的炮灰。
太悲惨了!
我灵魂出窍地收拾好东西,脚步虚浮地走出公司。我可能一辈子都要住在那条破巷子里,听一辈子的活春宫。
等我再次走到那条巷子口,恐惧席卷了我,我忘记了昨晚是如何走过去的,但我知道今晚我是肯定回不了家的。
我转身,撞在人墙上,我鞠躬,“对不起!”
“小狐狸,你干啥呢?”他抬起我的头。
“老板,您……”他怎么跟来了?
“小狐狸,你……你哭了?撞疼了吗?”
我知道我早就哭了,眼泪洒了一路,被尘土吸走,不留痕迹,但我知道我哭了很久。
“不是撞的,不关你的事,是我的事,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哭,明明没有什么好伤心的事,可就是哭了,你说怪不怪。”
“小狐狸,你是不是……认识我哥?”
“你哥?”
“你们新老板啊,你还把自己的早餐让给了他,你可从来没给过我。”
“不,我不认识你哥!”
我答得太快,语气太武断,摆明了告诉人家我认识。所以,为了证实我真的,不认识他哥,我去了他家,借宿。
这都什么鬼理由!
黎唐很高兴,一路上都在叽叽喳喳说话。说他每天下班之所以最后走,是因为我总是最后走。说他每天都从我外面走过很多趟,可我从来都没注意到。说每天的咖啡都是他亲自煮的,因为他想给我煮,但不好意思明说,所以全公司都在喝老板煮的咖啡。说他之所以辞职,是因为公司规定禁止办公室恋情。说……
我听着他说,想着自己的心事,后来就专心想自己的事了。
我在想新老板和我那段无疾而终的过去的不知道称不称得上恋情的恋情,我到现在都不明白当初到底是谁甩了谁。
我沉迷于过去,黎唐沉迷于倾诉,路程变得无比短暂。似乎,一眨眼,就到了他家。
他开的门,黎唐开心地介绍,“哥,这就是我喜欢的那个女孩,顾狸。顾狸,这是我哥。”
我以为我会惊慌失措,像早晨一样,但经过刚才的哭,我变得无比淡定,淡定到不像自己。可我又还是那个我。
“你好!”他伸出手。
我握住,回他,“您好!”金钱使我不敢造次,过去借我胆子,我悄悄地狠狠地拧了一下他,在缩回手的瞬间。他诧异地看了我一眼,我高昂着头跟着黎唐走过他。
感觉自己找回了一点点优越感。
我不知道红红的眼睛,做出蔑视别人的动作是多么缺乏威严,反倒会显得可爱。可笑我还以为赢了他一回。
我的优越感使我吃了比平时多一倍的饭,我是不会承认是因为他做的饭好吃的!
吃完饭黎唐去洗碗,他显然很高兴洗碗,因为似乎平时他不仅洗碗,还要做饭。今晚据说承蒙我幸,他哥难得下厨。
我和他哥,我的前男友,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无比地和谐。
直到他说了一句,“好久不见,狸狸。”
是好久了!
我站起身,说,“我去看看黎唐。”然后等着他让路。
他显然没有早晨那么善解人意,但这么僵持着也不是办法,我抬腿准备跨过去,然后到底是怎么坐到他腿上去的,我真的云里雾里。
厨房那边刷碗的声音噼里啪啦,沙发上的战争“唇枪舌剑”。最后,厨房安静了,我狠狠地咬了一下他,挣脱跑上楼。
我递交辞呈的那天,特意选在他出差去了。
我想起以前我们逃课去看陈奕迅演唱会,手牵手地压马路,捧着一杯咖啡你一口我一口……当时真是你侬我侬,蜜里调油啊,转眼真的,好久不见!
我使劲浑身解数得来的工作,因为一个他,说辞就辞,真的好不甘心!
这回,真的要回乡下种地去了。
黎唐找来的时候,我在退房,包裹放在脚边。他眼睛红红的,跟只兔子似的,二话不说拎着包裹,拉着我就走。
我抱着电线杆,死活不走,他拖不动,索性一屁股坐在我旁边。当着我的面,嚎啕大哭。
明明是我被欺负,搞得跟我欺负他似的。
“喂,你到底在干嘛?”等他哭停了,我踢踢他屁股。
“小狐狸,你可不可以不走啊,我不知道你是我哥的初恋,还跟我哥抢你。”
我是东西吗?还抢?
“说什么啊,都什么时候的事了,不关你的事。”我望天,希望也不关我的事。
“小狐狸,我哥一直在找你。我不知道你们当初为什么分手,可我哥这些年过得很不好,他一直不肯回来,说那个城市有你的影子,他说不能丢了你的人后再丢了你的回忆。这回是因为我一直一直求他,说我真的真的喜欢一个女孩,希望他回来帮我。虽然我很喜欢你,可比起哥哥,我知道自己输了。有些人,是争不来抢不走的。小狐狸,你回来吧。我哥在等你,他在医院不能亲自来接你,拜托我一定要把你留住,他让我对你说,他没法对你只说一句只说一句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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