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瓷,稻盛要求员工工作当中必须严格公私分明。他之所以严格强调公私分明,有一个原因,便是“以小见大”。对于公私不分的行为,只要稍有默许,就会像滚雪球一样,一发不可收拾。
由于一些员工的工作性质和职位特殊,因此能够获得“额外好处”。换言之,一些人能够利用职务之便来为自己谋私利。
比如,由于负责公司大宗采购的干部掌握着选择供应商的大权,供应商为了获取订单,自然“不敢怠慢”,于是在年中和年末向其个人赠送礼品。作为供应商,当然想给采购方留下好印象,因此这种送礼行为并不少见。
采购员则会想:“这是我的职位性质所决定的,而且一盒点心或者一箱水果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不断接受供应商的礼品。最初的礼品可能只限于500~1000日元的点心盒子,但随着送礼者越来越“慷慨”,收礼者的胃口也越来越大。
不仅如此,一旦体验了职务之便的“妙处”,就成了无法戒掉的习惯,于是人性渐渐变得贪婪卑劣。这样一来,等于是公司培养出了品行卑劣、贪婪无度的员工。
在稻盛看来,卑鄙之人是人中最为下等之人。他引用作家城山三郎先生曾写过一本名为《粗野但不卑鄙》的书中的话,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一个人可以是不知礼仪礼法的“野人”,但绝对不能做一个卑鄙之人。
稻盛说:“企业决不能把员工培养成最为低劣的卑鄙之人,为此,就要让员工严格履行公私分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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