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微信晒了一张临帖练习的日课,言:金刚经临帖又一通,如何?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今天简书日更100天,又当如何?亦当如是观耳。
前面已有记言,日更100不过是自我要求、强化学习而已,并非自我捆缚。方法耳,佛言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自今日起,日更停歇。
自我小窃喜,日更100总算完成,100分。期间没有间断,亦未赎买,且坚持了无数个酒后的疲惫和懈怠。给自己点个赞,亦如每篇发文之后先给自己一个超赞一样。
昨天下午参加了单位组织的一场主题“跟党走”的宣讲,自己被评第三。出局,前两名去县里继续选拔。嘿嘿,这老脸!
细想,是自己轻浮了,这大年纪了还掺和年轻人的事,图然给领导添堵罢了。其实本不用选拔,直接指派两个年轻人去就是了,自己硬要躺这浑水。
是我自取其辱吗?不,是拼凑的所谓评委们自取其辱矣耶。一,分不出个朗诵和演讲的区别,是力不胜任之辱;二,人员内定、违心打分是良心有亏之辱。入此二一,如此而已。佛家有云“君子乐得做君子,小人冤枉做小人”,信不差也。
孟子曰: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
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圣贤之言在耳,难道我就没有一点舍我其谁的担当吗?所谓有为法,即非有为法,是名有为法;所谓无为法,即非无为法,是名无为法。有为无为,义之与比。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