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走过很多路。生活总是以一种我决没想到的意外模样,将我送上一条又一条的陌生的路,它们几乎都是匆匆忙忙,让我无心看风景。
当终于走进秋季,才终于有了平静,才终于让我能够在金黄橙红中慢慢踱步,细细品读路的意义。
爱人和我是同学。读书期间,课堂上,他看起来腼腆安静。听同学们说,他踢球、单双杠玩得很好,因为我没亲见,所以在以后的这二十几年的共同生活中,我绝不认为传闻是真的。我常常取笑他,那些传闻大概都是他在自说自话,吹牛而已。
但是他那宽阔结实的胸膛和长满肌肉的双臂,倒是真的。
我爱静。上下课几乎都在教室里呆着不动。操场上的运动员可不是我欣赏的风景。
可就是这样的两个人,居然走到了一起。
无论什么样的路,都是一步一步探索着走出来的。
沿着这些木质栈道,我和他走走停停,听听溪流淙淙,看看落叶飘飞,帮一只缓慢爬行在栈道中央的小虫子回到草丛里。
绝顶当风,凌空自舞 绝顶当风,凌空自舞 绝顶当风,凌空自舞 绝顶当风,凌空自舞 绝顶当风,凌空自舞 绝顶当风,凌空自舞 绝顶当风,凌空自舞当终于登上海拔二千多米的最高峰黄石崖时,他站在绝顶上,迎风起舞。
我给他来个连拍,算是起舞慢镜头。
拿给他看时,他竟然不好意思地笑了。
而当他终于安静地坐下,一缕阳光正好穿透云层,倾泻下来。笔直,明亮,非常好看。
绝顶当风,凌空自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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