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31日)
七月最后一天,适合总结。
上周被大BOSS约谈,主要议题是聊我感兴趣的职业发展。没想到,说着说着老大没忍住,谈到我存在的问题。
语气很友好,说是“需要进一步”,但是我明白他的意思,其实说是非得要改的毛病。
归纳下来,两点。第一,“工作不够细致”,容易出现小错误。第二,“工作急了点”,尤其是讲话,反应太快,喜欢抢在领导前面表达自己。
难得大BOSS谈了这么具体的问题。我自然也都想过这些问题,不得不承认,他说得都对。
“细一点”,核心是因为要求太低。这样也行,那样也可以,“有什么大不了呢”。写好的东西也懒得看,反正“错误几乎不可避免,”
“慢一点”,主要指讲话——太对了。爱抢话,不等别人说话就插进去,说话不顾先后秩序。如今回想,好多次自鸣得意地建议等等,自以为是业务精通的表现,其实是眼中无领导这种最忌讳的职场禁忌。
当然这两点,说到底还是要“慢一点”。多给自己一点时间,可能情形就大不相同。
国际习惯一旦形成,对所有国际法主体具有强制约束力,而国际惯例具有任意性特点,只对选用的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国际法的渊源仅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法院的判例、国际法学家的学说和国际组织的决议均不构成国际法的渊源。
中国参加或缔结的民商事条约原则上具有直接并优先适用的效力,但部分知识产权条约除外(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条约已经转化或者需要转化为国内法律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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