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芬,姚家的儿媳妇,姚家小儿子阿非的妻子。在全书中她的笔墨不多,在第三十三章出场(共四十五章),不久就与阿非结婚,成为姚家的女主人。
姚家是当时北京城里的豪门,宝芬是没落旗人的女儿,在姚家做佣人。用当下的话说,宝芬是鲤鱼跳龙门,嫁入豪门了。这桩婚姻源于缘分也好,机遇也吧,在我看来,真正促成这段婚姻的原因是宝芬的善良、良好的教养和自尊。
华太太介绍宝芬到姚家做佣人,姚思安本不愿意,原因是宝芬太漂亮了,是姚思安见过最漂亮的女性,他认为这么漂亮的女性会给男人带来麻烦;但家里的女人们喜欢宝芬,他只好同意。其实宝芬的父亲是满清高官,受父亲和叔叔之托到姚家的花园探宝。
宝芬是一个有良好教养的女孩。当姚思安同意她留在姚家时,马上换上做事的衣服,非常谦和碑顺地去做事,尽力讨好,唯恐得罪人,别人分付做什么就去做什么,真正像仆人一样做事。有一次她要回家,阿非叫家里的马车送她,她拒绝了,理由是这样不好,别的佣人要说话的。
宝芬是一个有文化修养的女孩。她很低调,一再强调自己家很穷,但言谈举止中透露出她富有才艺,通经典,会诗文,以前是生活在旗人的上等社会。
宝芬是一个善良的女孩。来姚家三四个月,她只去藏宝的地方去过一次,而且在那里遇到了阿非,没机会查看宝藏。回家时对父亲说伺候姚太太太忙了,没有那么多时间去藏宝的地方,姚家人对她那么好,她不忍心去找宝藏,更不忍心父亲因为宝藏和姚家打官司。
宝芬是一个自尊的女孩。木兰发现弟弟阿非对宝芬有意时,直接了当告诉宝芬阿非已和红玉订婚,没想到宝芬明确的告诉木兰她到姚家是来做佣人的,不是为了巴结贵人,令木兰百思不得其解。即使在花园里偶遇阿非,宝芬绝不允许阿非有非分之想。莫愁是这样评价宝芬:宝芬人很正派,对阿非不肯接近,她不是下贱女人。即使后来红玉自杀,姚太太透露出要阿非娶宝芬,她在阿非面前也要保持自尊和体面。
无心插柳柳成荫。宝芬本意是去姚家探宝,无心巴结贵人。结果是董家不仅没找到地下的宝贝,反而把女儿这个活宝贝“丢到”姚家,姚懂两家皆大欢喜。
反观现今生活中那些有心栽花花不活的人们,在利用婚姻改变生活现状时,是否想过自身的素养才是谈婚论嫁最有份量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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