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了许多位心理医生,我的病情算是好了很多了。啥?我得了啥病?当然是得了自卑症及受迫害妄想症了。之前住单位这种疯狂的举动,虽然偶有发作,但是也是少得多了。再加上年近三十,身体开始出现一些报警的信号,就更要多多回家住了。
但是比东贸城晚上更可怕的,是这里白天也会闹鬼。按理说,白天阳气够盛,而鬼属阴,鬼应当怕。但是我们这个小隔间里,主事的是属阴之人,副手也属阴,又是在整条胡同的尽头处这种阴气极盛之所在,而公司里拥有阳气之人又偏少,因而导致白天之时,我这里也是阴气过重之处。
阴气过重,自然会招来一些鬼,但是鬼又不能显其真身,因此通常会附上一些人的身上,也就是披上一张人皮,行走于大厦内。这种乍一看起来没什么,但是事后仔细想想,其实还是挺可怕的。通常是,办公室里静悄悄的,只有破旧的空调机吱吱哑哑在那里运转的声音,然后从墙后突然探出一个脑袋来,四下打量着什么,然后前台小姐姐给悄悄地领到一个小黑屋里,屋门紧闭,露不出半点声音与光线。过一会儿,这个人又幽幽地离开。然后大家好像都没有看到这个人一样,即使看到了,也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也不敢问周围的人刚才是不是看见了一个人。
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活见鬼?也许是吧,但是这办公室里最可怕的,是主事之人向下属下达的指令。概括地讲,这指令可谓有作无时无亦有,无作有时有亦无。对,你没看错,不是“有作无时有亦无,无作有时无亦有”。不说这样拗口的话,更通俗地讲,就是你不知道哪块云彩有雨。这正好印证了佛家说的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如果用数学的思维,把这指令的特点给公理化地描述出来,那就是这番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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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1(歧义原理)
指令中至少存在一处有歧义、表意不明或前后矛盾的地方。 -
公理2(第三选项原理)
指令中可以分类为“是/否”的二选一型的项之中,至少存在一项,有第三种选项。通常这第三种选项是“不知道”或者“视其他情况而定”。 -
公理3(剃头挑子原理)
指令的发起人认为自己的指令下达得足够清晰,即认为理解指令所需知道的事,接收都知晓或不必知晓。但是,在指令的接收者看来,自己所知的事情不足以理解这条指令。 -
公理4(万事简单原理)
指令的下达者认为事情很简单,通常是在一天中见缝插针即可完成。
由此,可以得到以下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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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1(丈二和尚定理)
指令是不明确的,是不能让人结合着实际情况理解的。证明:根据公理1(歧义原理),可知“指令是不明确的”;根据公理3(剃头挑子原理),可知“指令是不能让人结合着实际情况理解的”。证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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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2(低效定理)
在不考虑时间及其他成本的情况下直接给出的圆满的回复,不可能达到指令者预计完成此指令的效率。证明:设某指令能够被圆满地完成,则根据公理1(歧义原理)、公理2(第三选项原理),圆满地完成该指令需要实际完成不止一条指令(即指令下达者的真实意图)。因此给出圆满回复时的效率一定小于指令下达者预期的效率。证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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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3(低质定理)
在指令下达者预期的时间内执行一项指令,其执行结果很有可能无法达到指令下达者的预期效果。证明:此是定理2(低效定理)的对偶问题。证毕。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关于“很有可能”的证明,可由定理1(丈二和尚定理)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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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4(属下都是废物定理)
在指令下达者看来,指令接收者和执行者都是废物。证明:指令执行者都是废物,这可以由定理2(低效定理)和定理3(低质定理)直接得到。指令的接收者都是废物,这可以由定理1(丈二和尚定理)和公理4(万事简单原理)直接得到。证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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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5(无止境定理)
完成指令实际上都需要无穷多的时间。证明:由于指令中一定存在“是/否”类型的项,根据公理2(第三选项原理)可知,完成指令需要涉及无穷多项的问题,且回答每个问题都至少需要1秒的时间,因此完成指令所需有时间是无穷的。值得注意的是,当控制住向下追问的层次时,完成该问题的时间复杂度的范围是至,其中且。
所以,可见,比鬼可怕的是活见鬼,比活见鬼更可怕的是指令。
但是凡事都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一物降一物。杀鬼用桃木剑,杀指令用什么呢?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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