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神奇,一直知道《百年孤独》是部经典,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大学时候老师也强烈推荐过(估计那时候看这类书会非常羞涩),但是一直没拿来看,大概被“经典”俩字吓住,以为肯定是读八百十遍也读不太懂的故事,可是读完后只能忍不住感慨,不愧为经典,写的太棒了,诺贝尔奖对它来说当之无愧。佩服马尔克斯的脑洞,真是大到能飞起。
不要嫌人物的名字长而重复,每一个人虽有共通点但又是那么不同,每个人物的描述都能够让人眼前产生一幅画。
小说一点儿也不拖沓,迅速进入主题,几乎从一开始你就可以大概了解到故事的走向,但内容又是那么神奇有趣。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和表妹乌尔苏拉来到马孔多开始,一整个家族的故事就拉开了帷幕,从一开始他们担心生出猪尾巴的孩子,到家族最后一个长出猪尾巴的孩子,从家族第一个人发疯被绑在树上慢慢死掉到最后一个婴儿被蚂蚁吃掉,中间一系列的发展都引人入胜。
人类原始本能的粗俗和现代文明精细的激化冲突层层叠起,一面迈进一面倒退,那种感受只有你自己读才能有自己不同的体会。中间那些大胆热烈的爱和孤独执拗的性情读起来触手可及,也许内心渴望又排斥,既感到焦灼又愤恨,总之你会有不同于过往特别的感受。
本来想细细描述,想想还是再看完第二遍吧!这也是这本书的神奇之处,明明看完了整个故事并且完全理解,但还想再看一遍,相信这回人物形象肯定能更突出。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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