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那时上帝是只兔子》
对于兔子的印象,先是幼时自家橘子林里上窜下跳的一窝白白胖胖,然后是大学上解剖课时会发出婴儿般叫声的实验对象,再有就是现在特别喜欢的双宝之一兔牙战哥。
当然,三者并未有实质性的联系,今日开始有意识地关注兔子这个概念,源于这本我前些时起在西西弗游荡时顺手拿起翻阅几页便入迷的书——《那时上帝是只兔子》。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今日周五,若要说个具体缘由,大概是今日在西西弗读这本书的时候,不止一次噙泪,是否与内容有关,我无解,便是有疑,遂分享之。
先说明,兔子是真实存在的,至于上帝,若是他选择了我,或者他是那只兔子,或许是其他,那便也是存在的,即便叫法不同。
刚开始看的时候,是关于一个四岁女孩寻找生存的原因。
“你说过当我长大后可以成为任何我想成为的人。”
这是女主角埃利尝试着在学校之外的地方了解这个世界被她妈妈劝说的时候回复的。或许,这世上说话不算数的,很多都是大人。不过作为埃利妈妈,她感恩生活所赐,她的玻璃杯不止一半,而是镀了金并永久装满的。这让我又觉得,大人也曾是孩子,有时候也容易满足,有时候也简单又快乐。
世界上有这么多城镇,城镇里又有这么多酒馆,而她偏偏走进了我的小酒馆。
There are so many towns in the world,there are so many pubs in the town ,she goes in mine。
这段话我很早就知道,却不知是电影《卡萨布兰卡》里的,还是上帝告诉我的,这里的上帝是埃利那只比利时野兔的名字。
“比利时野兔,” 我轻声重复,好像这几个字与“爱”有着同等意义,尤其是在我走进你的酒馆的时候。
可走进酒馆的那一刻,是早就知道酒馆终究会打烊,然后酒客各自离去。你看,消失是多么容易啊。仅仅是走掉,离开这里。
我们总说再见,是因为期待再见,可是如果你觉得看不到我,那么请闭上眼睛,我就会出现在你面前,虽然这就像那只被称为兔子的上帝。
“你认为一只兔子可以被称为上帝吗?”
“完全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反驳一只兔子不能称为上帝啊。”
尽管后来这只兔子没有伴埃利一生,可至少他的一生,埃利没缺席。
多年以后,埃利回到最初遇见那只比利时野兔并和哥哥乔为之取名上帝的地方,遇见了一只
兔子。
我跪下来,伸出手,等待着。那只兔子开始靠近我,我感到它冰凉的鼻子在我手上震颤,呵出温暖的气息。
她希望被找到,每个人都希望被找到。
塔已倒下,没有什么试试是一成不变的。
埃利去了酒吧,并在那儿写东西,写专栏,写911那天早上失去的东西———她的哥哥乔。
这并不是她第一次失去,
从告诉她
“只有一种故事发生在那样的地方,关于恐怖与痛苦的,那不是你这个年纪适合知道的。”
的戈兰先生,
到
我原以为她只是在等雨停,但事实上她在等我。
“我一直在等你。”她说。
的詹妮,
再到
“我期望我自己的骨灰能撒在这里,”她说,“那样我就能看着你们所有人。”
“你喜欢就好,”我说,“只需告诉我你想要什么。”
的金吉,
最后,
我写到那天早上我失去了什么:我灵魂的见证者,我童年的影子。那时梦想渺小而能实现,那时一便士便能带来甜蜜,那时上帝是只兔子。
那是埃利的哥哥——乔。
查理说,埃利你可以抓住任何东西,好让你继续坚持下去,他还说,他抓住了一棵柠檬树。
于这只兔子而言,姑且是因为我无所谓信不信上帝这样的存在,我只是个陌生人。
最后,当你安然无恙,当你还年轻的时候,世界是不一样的。它很美,很安全。
絮絮叨叨半晌,或许有看官不知所云,想必这就是读书各自有疑吧,腹泻听说过程中摘录并借用了,若上帝是那只比利时野兔,相信他也会原谅我。
书还有小半,兔子是需要休息的,就算是上帝,我就更不用说。
我从西西弗出来,意外遇到了好久不见的堂弟,我们欣喜,然后告别,好像人生,从来如此。我走在街上,行人匆匆,我漫无目的,不由得想起那只第一次走进那个酒馆喝威士忌酸的比利时野兔,正好一滴雨落在我左眼皮上,就像埃利妈妈给埃利晚安吻一下。
“他就是那种知道为了什么而活着并且能无条件忍受的人,他就是尼采。”
“你该睡了,而不是思考什么是死亡。”
好,我睡了,我手有点麻
庚子年四月卅子初二刻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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