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算哪一种?
在很辛苦地读写胡适的《如果这都不算爱》,一是时间很少,要上班带孩子家务后还要整理好静下来的心,二来,是近距离地观读了胡适,和最初的那个严谨和卓越的身影不仅无法吻合还相去太远,心底不免衍生出一波又一波的汹涌着的失望来。
以前也和众人谈论胡适先生,认定他一生学术观点卓越,追求自由,却守着旧式妻子一生,不离不弃,对他的印象是风流倜傥,才华横溢,负责任又忠诚的学者。其实在林杉的《林徽因传》的字里行间也看得出些许众人对胡适先生微辞的端倪,在林徽因和她的朋友中对胡适先生的为人有着众多的不赞同。握着手中的书,我从闫红这个女性作家的视角解读下看见的是一个在女子身影间流连的有点狡猾的男子。无论他多英俊和富有才华,他自由的和向往自由的灵魂却不时地享受着一个个女子对他的爱情,却又在采撷甜美时,狡猾地不肯交出自己所有的真心,回避着责任,享受着自己才华闪烁出的光环,迷惘着一个个爱慕的女子,牵绊着她们追求爱的灵魂。我如何也不能苟同,如果不够爱,如何住在婚姻里那么久?!那要多高超地演技去佯作幸福,人家还佯作惧内,还有了那般的著名的恩爱主张“三从四得”?!我实在无法捉摸这个卓越的男子,如何在不够的爱情里来去自由?!无论他多出色卓越,至少我以为在爱情里他不够光明磊落,爱得不够纯粹。
我以为的爱是像徐志摩那般的“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地决绝,我以为的爱情是像金岳霖先生那般的爱在就真实一生相守,不离不弃。我以为的爱情,是爱着就相守,爱不在了就应该转身离开,而不是顶着一顶帽子便佯作太阳不在头顶之上。徐志摩更为透明些,爱就爱了,爱在就好好爱,他会去离婚来尊重曾经的爱和现在的爱。
现实里,有些人在年轻岁月里和糟糠之妻相濡以沫、积累财富,或是借助女子得到了财富和名望。岁月没有静好,有些人很快地忘记了旧人,对着新人欢喜,离婚遭到众人所不耻。我想说他们中有些是丢失了些什么,但若果真没有了爱,尚在的婚书恐怕是对不忠的最大的嘲笑吧。而有些更无耻的是婚城住着,头上戴着五颜六色的帽子。谁人说自己不忠不是给自己的爱情带绿帽子?!
我喜欢徐志摩那般的男子,爱就纯粹点得爱着,不爱就告诉你不爱,而不是佯作着过活。太多男子把爱情只是看作是人生中的其中的一件事情,而太多的女子把他看作是唯一的全部,所有才有了那么多的阴差阳错,才有了那么的悲欢离合吧。人生无法彩排,我们也不能预演我们能遇上什么样的男子或者女子,既然我们不能预知我们的爱情,所以难免会牵错了手,看花了眼,动错了情。其实,都无所谓,爱在,就相惜相守。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爱情虽是一个人的事情,无关肌肤之亲,无关他人,但爱了就请-----尊重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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