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说要选几个人参加市里的朗读比赛,本来收到信息不打算告诉孩子的;后来一想她在学校肯定也会知道,还是询问了一下孩子。一口就说要去。好吧,要去我也不能拦着吧。可是没有想老师第二天就说要初选,都来不及准备和选题材。想起幼儿园主持人比赛时候朗读过《陋室铭》,问她还记得吗?忘记的差不多了,睡觉前带着读了两三遍,早上起来,她自己又主动读了几遍。再问说已经会了。我心理想应该是会选不上的吧,谁知还是被选上了。
周末在家我翻书、上网查,最后确定下次来个《将敬酒》。本来想这么长一首应该需要分三次孩子才能背下来。谁知讲解 了下,然后能背下七八成了。小孩子的脑袋就是好使,想着这么个记性不能浪费了,以后得空就让她挑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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