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命名规则
SAS名:系统定义名、自定义名。
SAS自定义名:用户自定义,不要和系统名重复就好。
SAS系统定义名:
(1)自带的库名WORK,SASHELP等;
(2)特殊的数据集名 NULL_(不创建数据集)、DATA(自动数据集名)、LAST(最后一个活动数据集);
(3) SAS DATA步的自动变量名 N_(观测号),ERROR (错误标识变量);
(4)特殊的变量列表名 CHARACTER(所有字符型变量), NUMERIC_(所有数值型变量)、ALL(所有变量);
(5) SYS开头的宏变量名如SYSDATE(日期), SYSVER(SAS版本)等。
SAS语言元素
包括 SAS语句(statements)、表达式(expressions)、选项(options)、格式(format)、函数(function)、call 列程(call Routine)。
1. SAS语句(statements):以关键字开始、分号(;)结尾的代码。
2. 表达式:由操作数(operants)和操作符(operators)构成,通过操作产生一个结果值。
(1) 操作数:被操作的对象;可以是变量、常量、表达式。
① 常量:字符常量、数值常量、时间常量、位测试常量(不常用)。
② 变量:字符型和数值型;日期、时间、日期时间也是以数值形式存储的数字变量。
③ 数值变量:输入格式[w.d], 输出格式[BEST12.]
④ 字符变量:输入和输出格式均为[$w.]。
(2) 操作符:执行操作用的符号,也称运算符;
运算符:算术运算符、比较运算符、逻辑运算符。
还有取小运算符(><)、取大运算符(<>)以及连接运算符(||)。 >< 和<> 分别用来找到两个操作数中的最小值、最大值, || 用来连接前后两字符。
3.选项(options):系统选项和数集选项。
4.格式(format):输入格式和输入格式;系统格式和自定义格式。
SAS 函数和Call例程
1. SAS函数是什么,即接受参数,执行运算和操作,然后返回一个值;SAS函数应用范围广,可用于各种语句。函数作用于行,proc过程步作用于列。
(1) SAS函数一般形式:函数名(参数)
(2)参数形式的四种类型:单个列举参数;参数清单;数组名;组合形式。
2. CALL例程与SAS函数类似,但不能用于赋值语句或表达式中,主要用于DATA步和CALL语句中。
(1) CALL例程一般形式:CALL例程名(参数)
(2)参数形式的四种类型:单个列举参数;参数清单;数组名;组合形式。
具体可参看SAS官网的Functions and CALL Routines Reference中的Dictionary of SAS Functions and CALL Routines。
很多函数都具有对应的CALL 例程,如:函数CATS,CATT,CATX分别对应的例程为CALL CATS, CALL CATT, CALL CATX。
SAS内置的函数不够用的时候,还可以使用PROC FCMP自定义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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