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西的一个订婚强奸案,男方承诺给女方二十万彩礼,婚后一年房子加女方名字。在订婚宴上,男方给了十万元彩礼。当天两人发生关系。
四天后女方告男方强奸,据称订婚后第二天女方要求男方立即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男方以前协议的婚后一年为由拒绝。这是不是女方告男方的理由?
男方已被拘留105天,目前进入开庭程序。
由此也产生一个网络热词,请先生赴死。大概要表达的是,这男方用自己的结果,让男人死了对婚姻的念头,这在舆论里渐渐发酵成一个类似当年彭宇扶老人案的转折点,对人们的道德底限重新做出了规范。
昨天就应该开庭了,奇怪的是并没有出现结果,对该女子也没有更多的信息流出,不知道最终结果如何,至少10万彩礼,105天的拘留,已经给男人上了一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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