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新闻报道了陕西省靖边58岁男子“活埋亲娘”事件。
5月2日,今年58岁的马乐宽,用手推车,将79岁的母亲王婆婆从家里拉了出去,活埋在离家2公里外远的一处废弃墓坑内。
“我回到家里,屎尿全在床上,臭烘烘的,我受不了了。”这是陕西靖边警方于5月7日披露的马乐宽犯罪动机。马乐宽决定“活埋”母亲。这个念头,或于去年11月母亲摔倒后,就在他脑中开始盘旋。
一名知情人士称,马某宽自幼丧父,母亲在他12岁那年改嫁,随后带着弟弟妹妹一起远赴甘肃,将马某宽一人留在了靖边,“他是被叔父养大的,直到他40多岁时,母亲才带着弟弟回到靖边,但一直跟弟弟住在一起。”
听到这样的报道真的觉得好可怕!活埋自己的亲生母亲,任谁也想象不到这样的事情会在现实中发生。在谴责这个儿子的同时,我们也要反思这个社会是否缺乏了一些什么。
在农村生活条件相对差很多,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可能这个儿子并不知道活埋自己母亲是犯法行为的严重性,如果没人发现就能侥幸逃脱的心理。人性是如此脆弱,承担不起赡养父母的重担,遇到困难就做出这样极端的行为。另一方面从小缺少父母疼爱及没有父母教育的童年是多么可怜,又是多么可怕,埋下了错误的观念。
我觉得这个儿子小的时候肯定很希望跟着母亲一起生活,哪怕再穷再苦跟着母亲就是幸福的,毕竟他成长中有母亲的陪伴心理是健康的。现在看他的行为,还是存在着一些心理疾病,有恨意抛弃亲生母亲不想承担赡养义务。
事情的发生只是浓缩的一个小社会。未成年的孩子如果得不到亲人陪伴和正确地教育方式,真的很容易走弯路。
这件是“活埋亲娘”的事情,还有多少我们不知道的是“心埋亲娘”,对父母亲不闻不问不管不顾。我们看不见的没曝光过的很多事件是成年后的儿女心里埋葬了自己的父母,恨父母、自私自利、遗弃父母,当他们不存在,看不见他们。
我们不能等到事情发生了,过多的用道德层面去谴责。做错了就是错了,该惩罚要惩罚,该定罪要定罪,该教育要教育,但是该补救就补救。
我们要提前给予一些心理疏导和心理教育,不能让现在的孩子在未成年前遭遇这样的经历,最终做出错误的事情。农村有农村的心理辅导站,社区有社区的心理辅导站,学校有学校的心理辅导站,三管齐下关心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
希望不要再有“活埋亲娘”,更不要有“心埋亲娘”的事件发生,社会应更多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环境,让他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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