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课笔记082#
这个直接看中国人民银行在2015年12月28日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七条:……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还应在服务协议中以显著方式告知客户,并采取有效方式确认客户充分知晓并清晰理解下列内容:“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客户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客户委托支付机构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客户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客户,但不以客户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支付机构应当确保协议内容清晰、易懂,并以显著方式提示客户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其实上面的意思已经非常清楚了,不过还是要根据题主N多问,整理如下,具体理由见上面引用的文件。问1:是存款?答:不是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问2:还是一份支付给网络公司,用于未来其为我付款的协议权利?答:对滴,差不多就这个意思。用官话说,是”其实质为客户委托支付机构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客户的预付价值。“问3:当我们打入一万元到微信钱包时,腾讯是否会在后台将这一万元存入在第三方银行的托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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