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百姓热议的话题之一就是燃气涨价,水涨价,电涨价等关乎民生物品涨价问题。对百姓而言谁都不想让这些刚需涨价,这些生活必须品是如何定价的?他们涨价的逻辑是什么?接下来给大家揭晓答案。
一公共定价法
公共定价法是指政府对公共企业生产的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或政府对私人部门定价的管制。公共定价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纯公共定价,即政府直接指定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第二是管制定价或价格管制,即政府规定竞争性管理行业的价格。政府通过公共定价方法,目的不仅在于提高整个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更重要的是使这些物品和服务得到最有效的使用,进而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益。
二公共定价的三种方法
公共定价方法包括平均成本定价法、二部定价法和负荷定价法。
1.平均成本定价法
平均成本定价法是指政府在保持企业收支平衡的情况下,采取尽可能使经济福利最大化的定价方式。从理论角度来看,边际成本定价是理想的定价方式,但它会使企业出现亏损,长此以往,它们很难提供足够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品,因为财政补贴也是有限度的。因此,在成本递减行业,为了使企业保持收支平衡,公共定价或价格管制要高于边际成本定价。
2.二部定价法
二部定价法是由两种要素构成的定价体系:
一是与使用量无关的按月或按年支付的“基本费”,二是按使用量支付的“从量费”。
因此,二部定价是定额定价和从量定价二者合一的定价体系,也是反映成本结构的定价体系。由于二部定价法中的“基本费”是不管使用量的多少而收取的固定费,所以有助于企业财务状况的稳定;由于二部定价法具有“以收支平衡为条件实现经济福利最大化”性质,所以现在几乎所有受管制的行业(特别是电力、城市煤气、自来水等自然垄断行业)都普遍采用这种定价方法。
3.负荷定价法
负荷定价法是指对不同时间段或时期的需要制定不同的价格。在电力、煤气、自来水等行业,按需求的季节、时区的高低峰的不同,制定不同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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