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吏的考核

作者: 打开一扇向阳窗 | 来源:发表于2021-03-11 17:14 被阅读0次

    治吏、察吏是我国封建社会的一项重要的政治措施。

    我国官吏的考核与奖励制度开始于战国时期。从春秋五霸到战国七雄角逐,各国诸侯都十分重视人才的选拔。至秦汉时期,汉高祖刘邦以“知人善用”著称;东汉光武帝刘秀严以吏治,重视对地方官员的督察。正是这样,两汉几百年间,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吏治办法。此时对官员的考核,一曰常课,即一年一度考核;一曰大课,即三年一考核。考核的方法,自上而下,逐级进行,由中央课郡,郡课县。考核的项目很多,也比较严格。如中央课郡,每年年终,各郡国守相或郡守都要向中央报告一年来的工作,以接受考核。报告的内容包括:户口增减、垦田农桑、漕运水利、钱谷出入、盗贼狱讼、教育选举、灾害疾疫等。对各郡上报的情况,由中央的丞相和御史大夫负责审核。比较贤明的皇帝有时还亲自主持进行审查。为了防止有的官吏弄虚作假,把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设13个刺史,刺察各地方官员有无不法行为。治理有方,政绩显著的给予提升和赏赐,反之,视情节轻重给予降级、罢免乃至法办。

    唐太宗前期在任用官吏时基本做到了“任人唯贤”,重视对官员的选用,特别是对地方官吏。他把各州都督和刺史的名字写在寝宫的屏风上,记录其政绩和过失。《大唐六典》规定:对于官吏实行每年一小考,四年一大考。考核的标准分德、才和政绩几个方面。德为“四善”,即“德义有闻,清善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才有“二十七最”,即对各级官员的27条要求。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视吏治,以杀违法附马欧阳伦而称道。据史载,朱元璋在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考核了全国4117名府、州、县官吏,最后评出称职者十分之一,平常者十分之七,不称职者十分之一,昏庸贪污者十分之一。过后,朱元璋下令:称职者升,平常者复职,不称职者降,贪污者付司法罪之。

    当然,以上介绍的古代对官员的考核毕竟是为封建君主服务的。而日对官员考核的好坏,又往往取决于皇帝的个人品质及抱负。当皇帝比较贤明,能虚心纳谏,那就能对官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考核;如果皇帝昏聩,吏治腐败,再好的制度也只能是徒有形式。我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历史以就清楚证明了这一点。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古代官吏的考核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qbivjq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