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以来, 窗台上的兰花,开始争先恐后地开了起来。
有时风吹,兰香会飘满小小的房间。有时闲下来,我也会端一杯茶,站在架子前,久久凝视着那些粉色或者是红色的花朵。
茶香四溢也兰香四溢。
有人问起 ,为什么你那么喜欢电影?
这是一个似乎没有答案的问题,但似乎又有答案。我有时觉得自己已经看完了所有能在网络上搜到的电影。后来又觉得这样说过于夸大其词了,确切地说,应该是我似乎看完了那些网络上能搜到而且拍得还不错的电影。
我有时也会想,干嘛对电影那么着迷呢?后来再看一些电影的时候,似乎明白了一部分原委。我喜欢电影,喜欢的可能不仅仅是电影,还有那些电影里所记录的过去与才华。
没有任何一种形式,能如同电影一样可以那么清晰地留住记忆与岁月。也没有任何一种形式,可以如电影这样,可以让人直观而感性地去看一个故事。
但是,要能把这些东西都清晰地被感同身受地拍出来,最重要的要素就是才华。
时光洗礼,唯风采可留底。
没有才华,这一切都纯属扯淡。
我喜欢看各种电影,但又似乎很久没有看电影了,究其原因多半是我没有找到值得一看的电影。现在的许多电影,有时一看电影名字,我就没办法提起兴趣来。顺着这个思路往前推,我喜欢电影的最大原因,可能还是喜欢老一辈电影人的情怀、才华,还有他们表现出来的职业素养。
比如倪匡、黄霑、姜大卫、狄龙、萧若元、吴宇森、徐克、黄百鸣、庄文强、麦嘉、石天、黄炳耀、岸西、王家卫……
当然主要还是中国电影。这多半已经是80年代的事,就现在来看,也似乎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有时我甚至觉得,如今的电影,靠的仅仅是老一辈电影人的苦苦支撑。等这一辈人真的老去,或许就真的再没有那种水平的电影了。
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儿。我有时甚至怀疑,那时的导演或者是编剧,说不定都能够背诵诗经,或者是唐诗宋词的。那种感觉一直跟随着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大概是黄霑不在了以后吧,这种感觉才慢慢地被削弱了。
好在最近几年里,也慢慢地出了一些好电影,也有了一些不错的编剧和导演。但很糟糕的是,那种好演员似乎还是很少见到。现在的许多演员都是明星,明星和演员是不一样的,演员比较难当,它是一种职业,是需要被导演和编剧支配的,但明星不一样,明星可以明星可以撂挑子可以拒演可以耍大牌。
周润发曾在一个节目上说,我是一个演员,不是明星,演员不好当,只有明星比较好当。他的话还是比较中肯,我想。
说到周润发,我就想说说《喋血双雄》。
《喋血双雄》上映于一九八九年,导演是吴宇森 ,主要演员有周润发、李修贤、叶倩文、朱江、成奎安,曾江……等等,这些人在电影史上都可以说是赫赫有名,特别是那几年的吴宇森与周润发,凭借一部《英雄本色》,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在这样的情况下,《喋血双雄》自然就众目所望,特别是吴宇森,这是他和好友徐克闹别扭后用以证明自己的一部力作。
周润发这个演员,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定义。他这个人气质太复杂,无论放到哪里,都做不成配角。
在《喋血双雄》里,他其实多多少少还有点小马哥的影子,但又不全是。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周润发实在太适合这种角色了,对他来说,这简直是如鱼得水。特别是电影刚开始他在江面上用狙击枪刺杀的那段,他从瞄准到射杀一气呵成,那种连贯的动作,让人一点都感觉不到别扭。我总是觉得,这种感觉只有周润发能行,换任何一个人都不行。
先不说别的,说说电影里李修贤坐在周润发坐过的凳子上,幻想自己是周润发的那段。李修贤不高大吗?没有气质吗?都不是,论身材,论气质其实李修贤也不错,他看那段电影的时候,我总是觉得,他们两个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李修贤没有周润发那么自然,洒脱。
要把一个杀手演得自然洒脱,其实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何况电影里周润发饰演的小庄还有一个瞎了眼睛的女朋友。每一个环节,他都把控得特别好。
我有时也会拿他和《英雄本色》里的小马哥做比较,但最终我还是喜欢小庄多一些。
我问过自己,为什么?
答案可能没在周润发或者是李修贤的身上,最大原因可能来自于朱江饰演的冯刚那里。比起李修贤演示的警察与周润发演示的小庄,这是一个悲情而壮烈的角色。他只有一个目的,拿回答应给小庄的钱,最后也因此丢了性命。
值得吗?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答应朋友的我一定做到,哪怕因此而丢了性命,值得吗?
答案是可以值得,也可以不值得。
我们许多人,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盘算。其实生命这个东西,说长可以很长,说短可以很短。在长与短,失去与获得,值得与不值得之间,我们很难去做一个标准的定论。所有的答案,可能都在自己的执着之中或是一念之间。
有人说,这是一部个人英雄主义的最后挽歌。我有时表示认同。
再这之后的许多年里,直到现在,已经很少能再出这样的电影,包括周润发自己,也可能难再演出这样的电影。
怪他们吗,当然不能。
一些追求与血性或者是应该被传承的东西,已经消失不见了。就比如简单点说,可能到如今,爱诗经 ,爱唐诗宋词的人会越来越少。也可能有许多人爱,但已经没有人会认真地去想去思考去写了。因为这是一个追逐快与娱乐的年代。
娱乐不需要深层次的东西,娱乐太深层次,就会失去流量。
一九九五年的时候,阿尔·帕西诺和罗伯特.德尼罗拍了一部《盗火线》。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总会想起《喋血双雄》,或许它们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种电影总会让我觉得它们是个人英雄主义的的最后挽歌,也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惺惺相惜,很难说清。
许多东西只能回电影里去找,要不然就会显得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我想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电影的一个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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