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小儿子上了幼儿园,戈德里洛克打算重新开始工作。然而回归职场的履历上明明白白地标示着一段长达七年的空窗期,而那些曾经非常实用的技能如今早已失去了用武之地。
也不是没有她能胜任的工作,但薪金都少得可怜。戈德里洛克忽然意识到自己奔着有用、务实一路走来,最后却陷入了一个失意、尴尬的境地。
她头脑一热,决定放手做一件长久以来一直心之所系的事一写小说。
她不在乎这个决定是不是不切实际。
她也不在乎她的小说有没有读者。
她之所以写就是因为她想写。
多年来,这是她第一次为了自己做一件事,没有人可以阻挡她。
感想随记:今天翻开这本书,是因为之前群里有伙伴分享,二来自己一直陆陆续续的写着一个故事,三来在和朋友聊天的过程中,之前也想进入写作行列的,有的已经短更了,有的还没入门。
总之诸多原因,促使我开始读这本书。
后面几行字,是最触动我心的,就是她不在乎这个决定是不是不切实际,她也不在乎她的小说有没有读者,她之所以写就是因为她想写。
是啊,想写很重要,那里埋着梦想的种子,也是原生动力。
之后的不在乎,不是真的不在乎,而是告诉我们,要迈开脚步,先动起来,无论姿势帅不帅。
想太多,往往就被问题困住,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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